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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制度的成长与蜕变

论文摘要

担保制度既有确保债权实现的功能,也有促成资金高效率运用的功能。凡法律行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并得直接支配担保标的之价值,无论其权利构造或名称为何,概以担保论。随着时代的发展,担保标的物由土地到建筑物、由不动产到动产、有形资产到无形资产、现有资产到将来取得资产、单一物到集合物、固定资产到流动资产;担保债权自特定债权转向不特定债权,担保物权从属性及担保债权特定原则发生松动;担保物权内容之契约自由性格特别凸显,契约自由原则不断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收益价值自用益价值中脱颖而出,成为独立的价值型态;声明登录制和控制公示方法崭露头角;实行程序上,私实行程序兴起,收益执行得以运用。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动向上存在以下趋势:物权标的特定性和担保物权从属性发生缓和;物权法定原则柔软化;登录内容弹性化;担保物权管理机能日益重要;担保物权实行方法多样化;动产担保权单一化及其立法的统一化。

论文目录

  • 引言
  • 一、担保制度之功能及特征
  • 二、担保物权制度之成长
  •   (一) 担保标的
  •   (二) 担保债权
  •   (三) 权利内容
  •   (四) 担保标的之价值
  •   (五) 公示制度
  •     1. 登录内容仅表明当事人正在或将要进行融资交易之文件 (例如融资声明书) , 该文件由当事人双方签名, 且主要记载其地址及担保标的种类。
  •     2. 登录文件仅需叙述担保标的种类, 而非担保标的之个别项目 (特定担保标的) 。
  •     3. 登录文件无须表明担保债权或其数额。
  •     4. 可在担保交易成立前登录, 因为登录并非担保合同, 而是融资交易文件。
  •     5. 担保权人对担保人以外者不负提供担保权内容资讯义务。
  •   (六) 实行程序
  •     1. 私实行程序兴起
  •     2. 收益执行之运用
  • 三、立法动向
  •   (一) 物权标的特定性之缓和化
  •   (二) 从属性之极小化
  •   (三) 物权法定原则之柔软化
  •   (四) 公示内容之弹性化
  •   (五) 担保物权管理机能之开展
  •   (六) 消费者保护之重视
  •   (七) 实行方法之多样化
  •   (八) 动产性资产担保权单一化及其实体法、程序法立法之统一化
  • 结论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谢在全

    关键词: 物权法定,担保债权特定原则,收益价值,私实行程序,声明登录制

    来源: 法学家 2019年01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东吴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3.2

    DO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9.01.003

    页码: 36-56+191-192

    总页数: 23

    文件大小: 294K

    下载量: 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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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feb75fe2cf3202d68b931c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