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生产者类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责任,生产者,缺陷,原则,类型,论文,产品。
梁亚,王嶂,赵存耀[1](2012)在《论产品缺陷类型对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侵权责任法》第41条生产者责任之解释与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的提出颁布于1993年而修改于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1〕该规定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沿袭,〔2〕此举至今仍然被认为标志着中国的产品责任法迎头赶上了最新的立法潮流,达到与美国和欧共体国家同样的水准,〔3〕而且,我国学术界的主流声音一致将严格责任原则视为生产者责任之当仁不让的归责原则。〔4〕然而,产品责任立法的最新潮流果真以严格产品责任原则的采纳为标志吗?严格责任原则是生产者责任之归责原则的唯一理性(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2年01期)
[1].梁亚,王嶂,赵存耀.论产品缺陷类型对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侵权责任法》第41条生产者责任之解释与批判[J].法律适用.2012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fad515a111e6c228c2d1b8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