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债转股作为降低企业杠杆率,化解银行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自2016年提出以来,就被大力关注及实践。在债权转为股权的过程中,多将股权设置为普通股,但是普通股并不能很好的平衡债权人与原有股东的利益,也不能降低企业的付息压力。所以可以探索将债权转为优先股,一方面为一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纾困,在企业不盈利时,无需分红或付息。另一方面,减少企业经营权的争夺,避免企业陷入僵局。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陈建钢,林雅晨
关键词: 优先股,市场化债转股,债转股
来源: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经济法,金融,证券,投资,市场研究与信息
单位: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分类号: D922.291.91;F832.51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151
页码: 70-71
总页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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