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模式,近年来备受中央文件的肯定和提倡,是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后,虽然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和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扫除了很多障碍,但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村股份合作社后,其财产权利的完善仍然面临权属模糊、流转受限、保护缺位等一系列问题和困境。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的财产权利应建立在对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概念和性质解读的基础上,进而厘清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的内容,遵循"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逻辑路径,实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农村改革总目标。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俊
关键词: 三权分置,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集体土地
来源: 学术论坛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法律完善研究”(14BFX078)
分类号: D922.4
DOI: 10.16524/j.45-1002.20191114.002
页码: 67-74
总页数: 8
文件大小: 1840K
下载量: 457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e7c14c40cc105f8252031d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