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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情况下股东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问题探究

论文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相对应的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存在与否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界争论的焦点与核心议题。这一制度的提出有着自己独特的意义,对于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债权利益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此进行简单的论述,阐明引入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必要性,以及该制度在法律制度体系健全以及利益平衡方面的理论价值。对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得出引入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法的严密性有着重要作用这一结论。同时,对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适用立法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论文目录

  • 一、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内涵及产生基础
  • 二、外部逆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简析
  •   1. 拥有请求权的法律主体。
  •   2. 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责任主体。
  •   3. 行为要件。
  •   4. 主观要件。
  • 三、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提出的合理性分析
  •   1. 顺应当下经济环境的需要。
  •   2. 满足社会责任的期许。
  • 四、完善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立法建议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沈逸鲲

    关键词: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人格逆向否认制度,股东债权人,利益,保护

    来源: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3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经济法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

    分类号: D922.291.91

    页码: 194-195+197

    总页数: 3

    文件大小: 1720K

    下载量: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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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d336bc3e22733574e680dc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