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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实践性知识是公共性知识吗——与邹逸博士商榷

论文摘要

"教师实践性知识兼具个人性和公共性"的判断是错误的。首先,这一判断存在逻辑错误。其次,无论是从学者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概念的界定,还是学者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生成过程的解读来看,教师实践性知识都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性知识。"邹文"认为教师实践性知识具有公共性,是因为将"关于实践的知识"误认作"实践性知识"所致,这一错误将会误导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给我们的教师教育事业带来危害。

论文目录

  • 一、“邹文”对“教师实践性知识具有公共性,并非纯粹意义上的个人性知识”这一观点的论证过程存在逻辑错误
  •   (一) “邹文”的论证违反了“矛盾律”
  •   (二)“邹文”中的举例与其要证明的观点不匹配
  •   (三)“邹文”还犯了“调和论”的错误
  • 二、无论从概念界定,还是从知识生成过程来看,教师实践性知识都应该属于个人性知识
  •   (一)从概念界定来看,教师实践性知识是一种“单一主体”的个人性知识
  •   (二)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生成来看,它也应该是一种“单一主体”的个人性知识
  • 三、“邹文”所认为具有公共性的“实践性知识”其实是“关于实践的知识”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沈小强,芶悦

    关键词: 个人性知识,公共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关于实践的知识

    来源: 教师教育论坛 2019年07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

    专业: 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单位: 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

    基金: 西华师范大学英才科研基金项目(17YC170)

    分类号: G451

    页码: 16-19+53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55K

    下载量: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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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d0a8b2be26990f8e345d3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