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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税收处理大相径庭

论文摘要

<正>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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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纪宏奎,赵辉,纪玮

来源: 注册税务师 2019年07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财政与税收

单位: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分所

分类号: F812.42;D923.6

页码: 55-56

总页数: 2

文件大小: 15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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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cd200f67a142a9c10bf74a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