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具有监督控制、双向激励、业务管理、价值引领等价值功能。现阶段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存在缺乏统筹规范的组织体系、不同业务门类工作业绩考核缺乏可比性、不同基层院不同岗位检察官业绩考核缺乏均衡性、业绩考核指标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契合度不高、绩效考核的管理方法传统单一、业绩考核的程序缺乏互动性等问题,对此,本文认为应该明确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的目标定位,建立健全不同门类检察官分别考核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监控约束的双向效应,重视"智慧检务"在检察官业绩考核中的应用,确立符合司法责任制要求的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肖之云,周鑫
关键词: 司法责任制,检察官,业绩考核
来源: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基金: 2018年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立项号:HJ2018B13
分类号: D926.3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49
页码: 29-31
总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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