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的跨流域调水系统工程,协调调水沿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焦点问题是生态补偿。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予以着手:强化生态补偿在环境保护法中的地位,修改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单行法,尤其是要出台跨流域调水工程专门立法,并针对特定工程规定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具体内容;对国家兴建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可以由国务院出台跨流域调水专门立法,对省际之间区域性调水工程、省内跨市县小型调水工程可以采用区域性立法的方式,并有效解决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难点问题;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法律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关内容和任务亦有不同,但从整体上看,必然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才惠莲
关键词: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区域性立法,法律体系
来源: 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9年03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FX077)
分类号: D922.68;X321
DOI: 10.13578/j.cnki.issn.1671-1556.2019.03.003
页码: 16-21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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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cabf38a93bf4bad9cab56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