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用设备因安全等级或者质保等级较低,采购方一般不派遣监造工程师进行驻厂监造,而是通过巡视监督的方式进行监造。该部分设备制造完毕后则由项目经理组团进行出厂验收。此前的预验收工作则由制造厂自主进行。有时,项目经理也会委托监造工程师进行出厂验收。具体的验收工作主要是从设备硬件和竣工资料两个环节展开。当全部两环节内容均满足验收文件要求时,设备可发往现场。本文回顾了某次由监造工程师参与的验收工作,叙述了验收过程,分类总结了所有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部分建议,希望能对该类设备的监造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宏磊,王连珠
关键词: 设备监造,验收,巡查监督,质量保证
来源: 设备监理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Ⅱ辑
专业: 电力工业,工业经济,企业经济
单位: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分类号: F426.61;F273.4
页码: 15-17
总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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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c9497f13af1e75d4cae1e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