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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现代化:为何及如何

论文摘要

近30年来,在国际上呈现出合同法现代化的潮流,现代化的路径无外乎二:其一是重视吸收本土司法经验,其二是重视国际的及比较法资源的开发。后一路径的背后存在着合理的经济逻辑:交易规则的统一化本身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中国合同法的现代化需要立法、司法及学说共同努力,立法者应特别重视者有二:其一,注意民法典体系的内外双修;其二,认真对待立法中的共通性与独特性,尽量呈现共通性而减少独特性。"违约方解除权"既欠缺司法经验的支撑,也欠缺学理的充分论证,还欠缺比较法的支持,出现在合同编"通则"而普遍适用于各种合同,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冒险,难免产生意料不到的恶果,故应尽量避免。

论文目录

  • 一、合同法的现代化概观
  •   (一)中国民商法的现代化:问题的提出
  •   (二)从民法的现代化到合同法的现代化
  •   (三)国际观察
  •     1. 合同法的现代化与国际层面私法的统一化运动有紧密的联系
  •     2. 对于国内法的影响
  •       (1)德国
  •       (2)荷兰、法国及日本民法
  •     3. 与“硬法”(Hard law)并存的“软法”(Soft law)进路及其影响
  • 二、合同法的现代化:为何?
  •   (一)通过交易规则统一化的现代化:降低交易成本
  •     1. 国际贸易:从国内法走向更为中立的公约或者“软法”
  •     2. 形式上的统一与实质上的统一
  •   (二)设计更加符合现代交易需要的交易规则
  •     1. 自始不能与合同效力
  •     2. 合同解除与归责事由
  • 三、合同法的现代化:如何?
  •   (一)通过立法的现代化
  •     1. 体系的内外双修
  •     2. 认真对待立法中的共通性与独特性
  •   (二)通过司法的现代化
  •   (三)学理解释与比较法
  • 四、总结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韩世远

    关键词: 合同法现代化,违约方解除权,自始不能,合同解除,法律体系

    来源: 法治研究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基金: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合同法立法相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AFX020)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D913

    DOI: 10.16224/j.cnki.cn33-1343/d.2019.06.002

    页码: 14-26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1059K

    下载量: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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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c2d32a5d46968c48fa4dd9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