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2013—2017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手工收集年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中非国有股东持股与委派人员数据,分别从股权结构和高层治理结构两个维度衡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实证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对国企过度负债的影响以及政府隐性担保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越高国企过度负债水平越低,并且相较于股权结构维度,高层治理结构维度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更有助于缓解国企过度负债;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隐性担保程度的提高抑制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对国企过度负债的缓解作用。本文不仅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通过发挥非国有股东的治理作用来缓解国企过度负债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时研究结论也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既要股权结构的"混",更要治理结构的"合",并且要减少政府隐性担保,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这对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吴秋生,独正元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政府隐性担保,过度负债
来源: 经济管理 2019年08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企业经济
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审计,协同监督与国企资产保值增值”(71872105)
分类号: F276.1;F275;F271
DOI: 10.19616/j.cnki.bmj.2019.08.010
页码: 162-177
总页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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