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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情理法的冲突与融合

论文摘要

法是情理的固化与强化,情理是法的优化与升华。民族地区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习惯法、民间习俗等符合"法"的特征的"情""理"在民族地区传统治理和现代社会治理中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具有特殊性,比如边远且复杂的自然条件、特别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多样化的价值观念等。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存在执法资源欠缺,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宗教习俗影响,民族团结教育碎片化等现象,调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因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情理法融合过程中要注意丰富执法资源,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法治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健全纠纷调解机制。通过融合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情理法",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论文目录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特殊性
  •   (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地理环境恶劣且天然阻隔
  •   (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三)多样化的价值理念
  • 三、传统社会治理与现代社会治理逻辑顺序差异和冲突
  • 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法治基础配置薄弱,有待夯实
  •   (二)基层治理队伍不完善,履职较弱
  •   (三)受宗教习俗干扰,影响和谐
  •   (四)民族团结教育碎片化现象突出,效果不佳
  •   (五)情理法整合不到位,矛盾仍存
  • 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情理法融合路径
  •   (一)健全法制,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二)培养专兼职专业人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宗教法治化
  •   (四)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增强教育效果
  •   (五)融合情理法,和谐调处基层纠纷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黄艳

    关键词: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情理法,法治化

    来源: 学术论坛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

    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习近平总书记中华民族复兴思想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17FMZ023)

    分类号: D633

    DOI: 10.16524/j.45-1002.2019.05.001

    页码: 75-81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1899K

    下载量: 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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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ba4a9f25542530f959883c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