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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的反思与语用学转向——以指导性案例6号为引论

论文摘要

进行文义解释得出的解释结论必须是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与惯常的使用方式相协调,符合通常的逻辑意义,不能恣意扩大法律规范的外延,超过可能的文义。文义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弊端日显,根据语义进行纯粹的机械性解释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出与立法目的、社会认知不相一致的结论。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拔出"语义学之刺",促使文义解释从语义解释的角度向语用解释的方向发展,注重静态的文义与动态的语境之间的交互涵摄,在语义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语用的功效,实现以语义回应语用、以语用加深语义这一文义解释的理想目标,是进行文义解释必须重点关注的内容。

论文目录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界定文义解释的基本内涵:寻找语义与语用的统一根基
  • 三、法律用语之语义缺陷:语用学转向的必要性
  •   (一) 语义歧义缺陷的解决
  •   (二) 语义模糊缺陷的解决
  •   (三) 评价性用语缺陷的解决
  •   (四) 语义笼统缺陷的解决
  •   (五) 语义情况变化缺陷的解决
  • 四、文义解释的重构与转向:以语用学为视角
  •   (一) 语义与语用相结合规则
  •   (二) 动态与静态相结合规则
  •   (三) 语用恰当规则
  • 五、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洪洋

    关键词: 文义解释,语义学,语用学,转向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9年0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分类号: D90-055

    页码: 141-148

    总页数: 8

    文件大小: 134K

    下载量: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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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ae44cc7d89e2f05837454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