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互联网审判高效便捷的目标,全国多家法院正在积极探索电子送达的新形式,为电子送达设立新平台。浙江、吉林、辽宁三地法院在互联网审判模式下纷纷创立了新型的电子送达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送达效果不佳、方式繁杂无序以及电子送达类型有限等问题。因此需要在明确电子送达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依据不同法律文书的性质,分析不同电子送达方式的利弊,为法律文书设计最优化的送达方式,构建安全、便利、高效的电子送达联动机制。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蔡坦颖,邹翔翔
关键词: 互联网审判,电子送达,联动机制
来源: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5.1
DOI: 10.16322/j.cnki.23-1534/z.2019.06.029
页码: 89-91
总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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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a2a49c0126645e85bbd43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