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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出路

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环保组织作为公众代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其原告资格虽然已经被立法确认,但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制约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完善与应对策略。

论文目录

  • 一、实践现状及面临问题
  •   (一) 环保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成本高昂
  •   (二) 环保组织自身运行体制也具有局限性
  •   (三) 公益组织举证存在困难
  •   (四) 现行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仍然有过多限制
  • 二、完善与应对策略
  •   (一) 将诉讼成本纳入败诉方承担范围
  •   (二) 优化环保组织人力资源结构, 探索建立环境专家资源库
  •   (三) 科学分配举证责任, 减轻原告举证困难
  •   (四)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账户
  •   (五) 对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应当从宽把握
  • 三、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蔡佳华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环保组织,原告资格

    来源: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

    分类号: D925.1;D922.68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280

    页码: 100-101

    总页数: 2

    文件大小: 34K

    下载量: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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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9f78684ce3b5d71601990a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