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工智能界出现了话语与实践、域内与域外的冷热差异。中国在顶层设计、官方政策、学术界研究方面对人工智能的重视程度超过不少国家,但却在司法实践运用效果层面遇冷。而在域外尤其是美国,尽管政府层面的支持力度及辐射规模似乎远不及中国,但地方实践却有亮点。话语层面的"冷热不同"缘于中国与域外国家在人工智能上的认识差异。实践层面"冷热不同"的原因在于前期准备条件的不同、研究方法上的差异、法律数据充分性的不同以及法律人工智能的技术瓶颈。未来,中国的法律人工智能应当由冷转热,由热转实,持续强化法律人工智能的实践能力,通过引入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的人才从根本上改变法学院的基因,并通过开设法律大数据、法律人工智能等相关课程,实现真正的跨学科互动与交流。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左卫民
关键词: 人工智能,大数据,司法公开
来源: 环球法律评论 2019年0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2.17
页码: 53-64
总页数: 12
文件大小: 1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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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9cf79adf8249c49f41985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