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美化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的重大目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接下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又强烈提出要按照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国的需求,生态环境的保护依赖于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应当确立对重大决策进行终身追责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本文从地方政府的视角出发,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制的基本内容及重大意义,对地方政府生态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困境和完善路径展开论述。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孟泽茗
关键词: 研究
来源: 现代经济信息 2019年1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湘潭大学
分类号: D922.68
页码: 318
总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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