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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税务稽查重点

问:税务稽查劳务派遣工
  1. 答:派遣工的工作一般和正式员工的工作内容基本一样的,区别在于没有编制.待遇问题要自己理解了,有的人觉得还不错的.
问:员工工资用现金发放可以吗?这个税务查的话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1. 答:工资用现金发放是可以的,现金管理规定明确职工工资是可以用现金发放的
问: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在财务、税务处理?
  1. 答:收到派遣公司的发票,直接进费用-派遣工资,可以税前扣除
  2. 答: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工资、社保等可与非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采用同样的账务处理,即在工资分配记入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时,对是否派遣人员不必加以区别对待。只是支付劳务公司服务费统一记入管理费用——劳务服务费或其他(不单列时)。
  3.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问:营改增高风险企业专项稽查正在全国铺开,试点行业哪些"税务筹划"涉嫌违法
  1. 答:要多听别人的意见,不要随意自己下决定78
问:劳务派遣公司交哪些税
  1. 答: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9108e69e2eed76d9279ebd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