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是封建国家机器的自我诊断和自我修复系统。自其滥觞至明清时期,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监察法规、独立垂直的监察机关、丰富多元的监察方式、科学严格的选任标准以及奖罚分明的管理制度等特征。虽屡经转捩异制、数度没落,但在诊断国家机器困弊、维系政权组织运转等方面确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监察法》的创制虽树立了共和时代国家监察的新风,但其内容尚需完备。剔除古代监察制度的糟粕,借鉴其合理性的制度因素,势必对深化我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有所裨益。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仲旺,阮兴
关键词: 古代监察制度,御史,谏官
来源: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古代史,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单位: 甘肃政法大学
分类号: K22;D691.49
页码: 151-158
总页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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