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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比较视野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检察职能运行

论文摘要

台湾地区于2004年修订刑事诉讼法,增设认罪协商制度。在案件积压的困境下,分流案件、疏减讼源是提高诉讼效率的出路,因此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将追求诉讼效率的极大提升作为制度定位,然而该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适用率低、节约成本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大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实现从宽的实体权利供给作为制度追求的首要目标,检察官主动适应新制度新角色的同时,应在遵循平等协商原则的基础上做好量刑建议工作,强化主导责任。

论文目录

  • 一、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框架内检察职能运行之实务问题
  •   (一)检察职能运行之选择异化
  •   (二)检察职能运行与法官保留原则之碰撞
  •   (三)检察职能运行与协商原则的冲突
  • 二、两岸比较视野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检察职能运行之深层思考
  •   (一)制度设置应有其合理定位
  •   (二)制度运行应围绕其正当性基础展开
  •   (三)检察官应主动适应新制度、新角色
  • 三、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框架内检察职能运行的路径构想
  •   (一)锚定检察职能运行的导向定位
  •   (二)围绕制度正当性基础运行检察职能
  •   (三)以强化量刑建议为抓手,转型适应新角色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许志鹏

    关键词: 认罪认罚,检察职能,两岸比较,权利供给

    来源: 人民检察 2019年2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 D925.2

    页码: 73-76

    总页数: 4

    文件大小: 1293K

    下载量: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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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80e34a72be3dee986d238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