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与变迁,保险已不仅是政府管理社会及分担社会风险的一种手段,而是与政府一道参与公共事业治理。保险协同治理可以充分发挥保险治理的功能与价值,通过与政府部门主体的协同合作降低或者消除社会公众风险,使社会无限经济责任向有限经济责任转变,呈现出更高的社会保障职能。当前,我国保险业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在于:协同动力不足,过分依赖政府政策;保险资源分布不均,协同模式有待丰富;服务创新性匮乏,公共风险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不足。因此,需要通过创新手段,从价值理念、保险机制及保险载体等方面对其进行改革与升级。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黄子龙
关键词: 保险业,协同治理,系统理论,制度设计
来源: 经济体制改革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保险
单位: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及对策研究”(17ZDA060),辽宁省保险学会一般委托研究课题“互联网保险市场的风险与防范研究”(2018ilkt22)
分类号: F842
页码: 109-114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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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7431258349f76fe30a9d2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