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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论文和设计-潘志彬

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电子烟,其包括雾化器本体及可拆卸地盖合于雾化器本体的底部的底板,雾化器本体设有用于容置烟油的烟油容置腔,雾化器本体的底部设有用于容置电极的电极容置腔、用于容置磁吸装置的磁吸容置腔及用于连通烟油容置腔的注油孔;雾化器本体的顶部设有烟嘴;烟嘴及电极容置腔之间设有用于雾化烟油的发热装置;雾化器本体的底部还设有连通发热装置的通气孔。在本实用新型中,雾化器本体的底部集合了电极容置腔、磁吸装置容置腔、注油孔及通气孔,从而可以使雾化器本体的结构更加规整,注油孔及通气孔设于雾化器本体的底部,可以从雾化器本体的底部进行注油及通气,使得雾化器本体的注油更加便利,还更加有利于环保的理念。

主设计要求

1.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雾化器本体及可拆卸地盖合于所述雾化器本体的底部的底板,所述雾化器本体设有用于容置烟油的烟油容置腔,所述雾化器本体的底部设有用于容置电极的电极容置腔、用于容置磁吸装置的磁吸容置腔及用于连通所述烟油容置腔的注油孔;所述雾化器本体的顶部设有烟嘴;所述烟嘴及所述电极容置腔之间设有用于雾化烟油的发热装置;所述雾化器本体的底部还设有连通所述发热装置的通气孔。

设计图

电子烟论文和设计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38282.2

申请日:2019-01-09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94(深圳)

授权编号:CN209594753U

授权时间:20191108

主分类号:A24F 47/00

专利分类号:A24F47/00

范畴分类:15P;

申请人:深圳市卓美瑞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深圳市卓美瑞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第三工业区G区17栋3楼、5楼

发明人:潘志彬

第一发明人:潘志彬

当前权利人:深圳市卓美瑞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逯恒

代理机构:11371

代理机构编号: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736e019b88bb67428d209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