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户联合、解决自身金融需求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实现形式。然而,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受限,合作金融功能弱化,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都影响普惠金融目标的实现。本文基于集体行动逻辑和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模型,探讨资金互助组织集体行动达成的困境和实现条件,分析了农村资金互助社运营过程中社员的共益权、自益权和救济权的内容及其实现情况,揭示了由于资金互助社发展过程中自身蕴含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进而影响到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和普惠金融目标的实现,提出不仅需要完善资金互助社自身制度安排、协调异质性社员的利益关系,还需要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明确权力边界、完善监管制度,促进资金互助社运营中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明贤,唐文婷
关键词: 普惠金融,资金互助社,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异质性
来源: 农业经济问题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农业科技,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金融
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的农户融资约束缓解研究”(编号:13BJY097),湖南农业大学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编号:YB2018008)
分类号: D923.8;F832.35
DOI: 10.13246/j.cnki.iae.2019.12.010
页码: 99-107
总页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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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67599c6d6d1dddc390e965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