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新增缺席审判制度,立法在当事人权利保障及救济内容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在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救济途径时,上诉权提起主体的瑕疵性、救济权行使期限的缺失性、异议权适用条件的恣意性均属制度规范的盲点。文章从刑事缺席审判救济途径的立法入手,分析救济途径中存在的体制障碍,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措施,如适度微调上诉权的主体范围、严格限制权利人的上诉期限及有效限缩被告主体的异议权等,以对完善缺席审判制度的救济途径有所助益。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鑫浩,张丽萍
关键词: 缺席审判,救济途径,上诉权,异议权
来源: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甘肃政法大学
分类号: D925.2
页码: 39-43
总页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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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65a25c3b93ef7ecf19a60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