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浙江全省共下调了1082名省市县管干部,其中省管干部35名。”在前不久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过去,人只要不犯错就可以一直坐在这个位置上,不能动他,但是现在不行,你不干事、不作为、不敢作为、不担当,是庸者就要下。”
尽管在制度层面对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有相关问责规定,但在现实中却往往难脱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执行缺位,导致干部变动深陷“不到年龄下不来、不犯错误下不来、自己不辞下不来”的困局。放任这种不干事、不作为、不担当的“庸官”当道、“庸人”占位,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对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浙江全省下调千余名省市县管干部,其教育与警示效应值得关注。与提拔使用干部的“栽花”相比,拿下不称职干部这项工作确属不易,尤其是要让看似“没明显毛病”的不作为“庸者”让贤,其难度更大。
让“庸者下”成为常态,首先要破除“进荣退辱”的功利思维。“庸者下”的实质就是以无为即无位的干部管理机制,通过思想教育和制度细化,使“能者上庸者下”成为干部主流价值思维和正常出入状态,进而促成各尽所能、公平竞争、优进劣退和有进有出的良性政治生态。其次,要确保“庸者下”的精准与合规。让“庸者”腾位让贤,既是过错责罚,也是制度倒逼。这就要求实施者既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又要认定有据、严肃审慎。要明确“下”的标准、遵循“下”的程序、严守“下”的纪律,使“庸者下”有章可循、服气服众。其三,需有相关的配套举措跟进。“庸者下”不能简单归属于“问题官员”,尤其是对那些因能力、性格等原因而下调的干部,要常关心、多帮助、给出路,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制度善意,对遭受误解或不实举报的干部更要及时澄清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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