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被追诉者知情权是保障认罪认罚自愿真实性的重要部分。从司法实践来看,被追诉者"告"而"不知"现象明显,告知流于形式。认罪认罚案件的告知义务明显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集中表现在增加对认罪认罚性质及从宽幅度的告知、明确对证据的告知、对机关内部量刑指南的告知以及对上诉风险的告知。在现有立法框架下,通过完善告知义务来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林慧翔
关键词: 认罪认罚,告知义务,辩诉交易,有限上诉权
来源: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5.2
页码: 121-128
总页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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