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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留置权”为核心的港口经营人的权益保护

论文摘要

<正>留置权制度是港口经营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制度,也是保障我国港口业发展繁荣的重要制度,因我国法律对留置权制度的规定尚有缺漏,且在司法实践中对留置权制度的行使及实现亦有较大争议我国港口众多,港口同质化竞争十分激烈,港口经营压力持续加大,港口业务市场实际属于买方市场,作业费用欠付问题相对突出,这也成为影响港口经营安全的重要因素。本文主要从港口经营人的定义及法律地位,留置权的

论文目录

  • 一、留置权制度的构成要件
  •   1.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   2. 港口经营人合法占有货物
  •   3. 留置的货物与所担保的债权应具有牵连关系
  •     (1)《合同法》下的牵连关系
  •     (2)《海商法》下的牵连关系
  •     (3)《担保法》下的牵连关系
  •     (4)《物权法》下的牵连关系
  • 二、留置权行使中的特殊问题
  •   1. 通知义务
  •   2. 留置期间
  •   3. 留置方式
  • 三、留置权行使中的权利冲突
  •   1. 与海事请求权的冲突
  •   2. 与海事强制令的冲突
  • 四、留置权制度的完善
  •   1. 完善紧急留置制度
  •   2. 修改留置期间的规定
  •   3. 扩大商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吕佐武

    来源: 中国港口 2019年07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Ⅱ辑,社会科学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公路与水路运输,民商法,交通运输经济

    单位: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分类号: D923.2;F552

    页码: 49-53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747K

    下载量: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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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6053f40326a83ec3751cdf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