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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基金领域的最新立法与监管实践——美欧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论文摘要

在后国际危机时代,提振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形成、防范系统性风险是中国以及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美欧基金监管领域改革的重点,就是针对公募、私募和创投基金的不同风险特质,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以加速资本形成、实现金融为实体服务功能,从而提振实体经济。通过鼓励性的单独立法或者委托立法,美欧创投立法和监管以符合适度监管豁免的创投基金定义为重要抓手,对创投基金的资金投向中小企业的比例设置较高标准。符合相关标准的创投基金,可享受适度放松监管的待遇。从危机后美欧创投基金监管改革与市场的良好互动来看,上述国际立法和监管实践对于我国创投基金监管制度的设计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论文目录

  • 引言
  • 一、中国创投行业的发展和监管挑战
  •   (一)中国创投行业的发展历程
  •   (二)后危机时代中国创投行业的监管挑战
  •     1. 私募基金与创投基金同质化问题。
  •     2. 创投金融监管面临的投资者保护困境。
  • 二、金融危机前美欧创投基金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 三、后危机时代美国创投基金立法及监管变革
  •   (一)美国创投基金监管豁免制度的变革
  •   (二)授权立法:美国证监会对创投基金监管豁免的适用条件
  • 四、后危机时代欧盟创投基金立法及监管变革
  •   (一)欧盟创投基金监管豁免及其变革
  •   (二)单行立法:欧盟一体化创投市场的形成
  • 五、国际创投基金监管变革对中国的启示
  •   (一)国际创投基金监管变革之重点及经验
  •   (二)中国创投金融监管改革的前景和制度设计
  • 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习超,韩斯睿

    关键词: 创投基金,私募基金,金融监管,金融危机

    来源: 金融法苑 2019年0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经济法,金融,证券,投资

    单位: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基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立法和自律管理研究课题“创业投资基金的国际立法和监管经验”研究成果,香港特区政府研究资助局优配研究金(General Research Fund)课题资助(资助项目号为:CUHK-14613616)

    分类号: F832.51;D922.287

    页码: 181-193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1268K

    下载量: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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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5f93e2ead21d2b61edd2ee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