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和城市学意义上理解的建筑,多强调其空间结构、秩序和比例,是人改造空间的功能性产物,而这恰恰被哲学家批判为抽象尺度。人与空间的关系在建筑"物"的维度上被理解,导致真正的与人的交互关系被掩盖。借助对建筑本质的重新规定,具体包括:筑造蕴含的实践规定、栖居蕴含的保养规定和人的记忆与情感规定,可以将建筑的家园意义显现出来,这一探索为都市生活中出现的住房困难、栖居困境等现实难题的解决奠定理论基础。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耿芳兵
关键词: 建筑物,家园,栖居,存在规定
来源: 科学经济社会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Ⅱ辑,哲学与人文科学
专业: 建筑科学与工程,哲学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政治哲学视域中的治国理政之道”(16ZZD025)阶段性成果,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项目编号:201806360234)
分类号: TU201;B03
页码: 36-42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442K
下载量: 83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5676aef5d3681f7ccb3ccf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