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已经在水资源管理中全面推行,完善的责任制度是河长制有效运行的基础。但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党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看,还存在河长职权与职责不对应、考核不公开、问责依据不健全等问题。要建立河长制的长效机制,必须具体化河长制的法律责任制度,实现权责统一;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引进公众参与和人大问责制,实现问责过程的公开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河长制责任的落实。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小萍
关键词: 河长制,责任制度,权责统一,实施机制
来源: 环境资源法论丛 2019年00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设区的市立法质量评估的实证研究”(GD17XFX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 D922.68
页码: 118-127
总页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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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55e74d1cd71202bd361e3f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