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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视阈下的人工智能研究

论文摘要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各国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希望占据发展先机,但人工智能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也给法理提出了诸多严峻的挑战。人工智能的认知能力逐步向人类靠近,首要的亦是根本的法理问题便是其法律地位的界定,需要从技术发展、法律主体制度演变和赋予主体地位必要性几个角度辨析。人工智能技术已有了广泛应用,但侵权事件多发,侵权责任需明确,侵权问题也亟待规制。人工智能的发展对大数据有巨大需求量,加剧了对个人信息不当获取和滥用的乱象,需要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维度进行治理。

论文目录

  • 1 人工智能发展现状
  • 2 人工智能给法律带来的挑战
  •   2.1 人工智能法律地位亟待确定
  •   2.2 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问题
  •   2.3 亟待保护个人信息
  • 3 人工智能尚不能取得法律主体资格
  •   3.1 民法主体资格的演变
  •   3.2 人工智能主体资格相关学说及评述
  •   3.3 人工智能无法成为法律中的“人”
  • 4 人工智能侵权问题的应对
  •   4.1 适用的归责原则
  •   4.2 产品责任的承担主体
  •   4.3 设计者责任的减免事由
  • 5 完善个人信息保障体系
  • 6 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晓肖

    关键词: 人工智能,人格,侵权责任

    来源: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专业: 法理,法史,自动化技术

    单位: 武汉大学

    分类号: TP18;D90

    页码: 72-77

    总页数: 6

    文件大小: 110K

    下载量: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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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4e96fa43b13c2565a8efd4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