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竞争法法域下平台“二选一”的困境与应对

论文摘要

平台二选一无法准确对应现有竞争法律体系下的概念,自然也就难以在竞争法层面找到与之契合的制度设计。平台二选一看似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一般条款,也适用于《反垄断法》限定交易、独家销售协议的规制对象,但仔细比对后即能察觉出其间的差异,以至于无法直接进行规制。在竞争法的适用上应严格限缩一般条款的适用条件,对独家交易进行扩大解释,同时认真考虑引入相对优势地位制度。《电子商务法》中蕴含丰富的竞争法规范,考虑到行业特殊性,优先考虑适用《电子商务法》是目前最佳路径。

论文目录

  • 一、概念界定与属性判定
  •   (一)行为内涵
  •   (二)行为特征
  •     1. 实施主体多样性
  •     2. 行为多具有强制性
  •     3. 行为具有时效性
  •     4. 行为本质是锁定
  •   (三)价值衡量及属性判定
  •     1. 行为正效应
  •     2. 行为负效应
  •     3. 行为属性判定
  • 二、竞争法规制之困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之困
  •     1. 互联网专条存在适用上的障碍
  •     2. 一般条款适用检视
  •   (二)反垄断法规制之困
  •     1. 限定交易适用之困
  •     2. 独家交易协议障碍
  • 三、平台“二选一”的竞争法应对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应对
  •     1. 严格适用一般条款
  •     2. 互联网专条适用
  •   (二)反垄断法规制路径思考
  •     1. 限定交易的规制路径
  •     2. 引入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制度
  •     3. 对独家交易协议中的上下游关系、转售目的进行扩大解释
  •   (三)《电子商务法》与相对优势地位衔接
  •   (四)体系性规制平台“二选一”
  •     1.《电子商务法》作为行业监管法、竞争法的特殊法理应优先适用
  •     2. 过分打击,有违产业政策之嫌
  • 四、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伍富坤

    关键词: 一般条款,限定交易,独家销售协议,相对优势地位,电子商务法

    来源: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经济法

    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2.294

    页码: 53-59+74

    总页数: 8

    文件大小: 181K

    下载量: 636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470313fa5127fafe9a14a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