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因被告人的缺席,使得本就相对不平衡的诉讼格局变得更加失衡,刑事诉讼法试图通过法律援助制度保障缺席被告人的辩护权,但从该制度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问题较多,其形式意义远大于实质意义。法律援助中强制性指定辩护同强制辩护虽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从制度的刚性而言,后者更能满足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需要。从程序正义、控辩平衡、有效辩护的角度出发,强制辩护显然是保障缺席被告人辩护权的最佳选择。因此,在明确强制辩护同缺席被告人自主权关系的前提下,可以现有法律援助制度为基础,从确立审前程序中侦查、检察机关的强制辩护义务,提高强制辩护的有效性,以及规定违反强制辩护的法律后果3个方面,构建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的强制辩护制度。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史伍俊,苏岐华
来源: 人民司法 2019年28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 D925.2
DO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8.005
页码: 14-19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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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3b368c2e23ca1769901878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