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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法律规则司法重构的经验研究

论文摘要

回归模型数据及访谈资料显示,"人数对比""侵害工具""反击方式"等与防卫相当性、必要性密切关联,有可能有利于认定成立正当防卫的情节,在司法适用中并无显著作用;"能回避而未回避""提前准备防卫工具"等与正当防卫成立要件无必然联系的情节,对成立正当防卫具有显著阻却作用;"谁先动手"这种事关反击行为合法性的关键情节,对认定结果只有极为有限的影响;真正对认定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是"损害后果""被害方谅解"。正当防卫司法裁判规则与立法精神的错位,是一种以限制成立正当防卫为目标的规则重构。警务驱动、控强辩弱的"政法协作型办案机制"为这种重构提供了动因与操作空间,"政法共同体"成员的防卫观、犯罪观为其提供了底层逻辑。

论文目录

  • 一、问题由来及研究回顾
  • 二、方法检讨及研究设计
  • 三、数据分析与基本发现
  •   (一) 司法适用概况:无罪率不高与“实质免罚率”不低
  •   (二) 定罪理由:法律规则悬置与司法重构
  •   (三) 有效情节:司法裁判规则的构成要素
  •     1.关于事件初始起因的伦理评价对裁判结果有一定影响
  •     2.“谁先动手”及其对应的防卫前提条件并非司法裁判的关键
  •     3.“退避性”要件是司法裁判规则的内容之一
  •     4.提前准备防卫工具或随身携带杀伤性工具对成立正当防卫有一定阻却作用
  •     5.“损害后果”对裁判结果的实际影响力远超其他法定情节
  •     6.能否取得被害方谅解是司法实务考量的首要因素
  • 四、结合数据与访谈的讨论
  •   (一) 不能把当下的“防卫困境”仅归咎于“刑法教义学建构不足”
  •   (二) 对相关理论“各取所需”以便“为我所用”是司法实务的重要论证手段
  •   (三) 司法适用与立法精神的错位在整体上是一种单向的、有明确目标的规则重构
  •   (四) 警务驱动、控强辩弱的“政法协作型办案机制”为法律规则的司法重构提供了动因与操作空间
  •   (五) “政法共同体”的防卫观、犯罪观是法律规则司法重构的底层逻辑
  •   (六) 司法裁判规则的形成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复杂的互动与互构
  • 结 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赵军

    关键词: 正当防卫,法律规则的司法重构,经验研究

    来源: 法学研究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分类号: D924.1

    页码: 156-173

    总页数: 18

    文件大小: 306K

    下载量: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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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2c0989d458130b82f1a73d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