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八日(1907年4月20日),清廷宣谕吉林裁撤满洲八旗将军制,建立行省。清朝的统治者面对着清朝成立以来最大的政治变革,清政府试图通过立宪改制达到维新自救,掌控国家权力。在东三省实施废除八旗制度、取消旗人特权、化除畛域、开通风气为最终目的的旗务改革。治蒙机构作为筹蒙改制中的重要内容,是将治蒙权力纳入行省权力的重要途径。为此,光绪三十四年九月(1908年10月)吉林行省旗务处附设蒙务处,专办涉及蒙旗一切事务。宣统三年(1911)裁并蒙务处于旗务处,设立蒙务科。后改为蒙务股,再后来称为吉林旗务处兼蒙务处,最后省城裁撤旗务处,旗蒙事务于1915年6月1日开始并入公署政务厅,重新设立旗蒙科。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胡布和
关键词: 旗务改革,筹蒙改制,蒙话报,吉林行省
来源: 黑龙江民族丛刊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哲学与人文科学
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
单位: 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基金: 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项目“清末民初吉林蒙务处研究”(2018-GMG-018)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 K25
DOI: 10.16415/j.cnki.23-1021/c.2019.05.014
页码: 84-90
总页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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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258f8f222a2e780df54b0d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