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一个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数据的时代缓缓开启,这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权存在的样态发生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姓名、肖像等个人信息权的内容更多地以数据符号和代码的形态被应用,许多新的个人信息权类型也因之而被催生,这直接导致了个人信息权被侵害风险的升高。因此,探寻有效地救济途径殊为必要,民事诉讼保护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电子证据又是民诉保护中的关键一环。基于此,文章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对电子证据在个人信息权民诉保护中的工具性价值进行分析,指出其适用上的现实困境,进而在证据收集和保全等方面做出完善。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桐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电子证据
来源: 网络空间安全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信息科技,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分类号: D925.1
页码: 72-77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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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23f9b32f7ecf876f29a71e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