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借贷契约文书篇幅有限,内容简练,传统义利观作为一对古老的概念,存在于借贷抵押、利息率确定、偿债方式等诸多方面。放贷方以"计套贫民"的方式对借贷方进行掠夺,这体现了逐利的本性。同时,民间以"平借平还"的舆论倡导互利之义,国家分别以立法禁止"违法取息"的方式规范互利之义和以禁止掠夺式索债来保障互利之义,从而缓解借贷双方的矛盾。但实际上,将借贷契约中的义与利把控在一定限度内,使之既符合"君子之义",又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才能促使借贷契约的顺利、有效履行。针对当前问题繁多的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将传统的义利观作为价值考量融入到公序良俗原则中,并在没有确定裁判依据的疑难案件中适用,这不仅是对客观要件认定原则的补充,同时也能使裁判结果更加符合我国传统的价值观。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武航宇
关键词: 义利之辨,计套贫民,互利之义,君子之义,公序良俗
来源: 江汉论坛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
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9
页码: 97-102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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