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交易是为凝聚气候治理集体行动的经济机制。《巴黎协定》创建了新碳交易机制,但减缓成果内涵不清,转让条件不明,国际转让机制与新核证机制关系暧昧,且核证机制的基线模式因缔约方争议而悬置,新碳交易机制形态与结构不确定性诸多。但从《巴黎协定》规范与缔约方争议中亦可推知新碳交易机制的新趋向。国际排放权的法律基础不存、减缓成果多元化与生成的去中心化,决定了国际排放交易机制的消亡。"部门核证机制"备受缔约方推崇,核证机制初显模式异变。新趋向下,中国肩负争取碳交易经济利益的压力,面临着碳市场连接的风险与机遇,以及部门核证机制的制度挑战。中国应在稳健有序的碳交易秩序建设中,逐步摸索碳市场连接。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党庶枫,曾文革
关键词: 巴黎协定,国际碳交易,减缓成果,部门核证机制
来源: 中国科技论坛 2019年01期
年度: 2019
分类: 基础科学,工程科技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经济理论及经济思想史
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基金: 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研究”(15JZD035),科技部一般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农业海外投资的企业权益法律保障”(17SFB2045)
分类号: X196
DOI: 10.13580/j.cnki.fstc.2019.01.025
页码: 181-188
总页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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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13e2e074ec0675fbcee57e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