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国家法律规定了里社制,随着里甲赋役制度的变革,里社制却逐渐废弛,被民间"社会"与民间信仰所取代。"社会"在长期的祭祀活动中,因为社会关联形成集体意识,这种共识可对超出村庄、宗族的公共事务发布禁约,从而产生地区公共秩序。国家法律与乡村秩序相互影响,在国家法律下行之时,乡村秩序则自生自发地生成回应型规则,认识和协调二者之关系,对于乡村治理有积极意义。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童旭
关键词: 里社,社会,乡村秩序,原生型规则,回应型规则
来源: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古代史,法理,法史,社会学及统计学
单位: 江汉大学法学院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7YJC820004),江汉大学博士科研资助项目“清代的会与乡村秩序研究”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K248;D929;C912.82
DOI: 10.13240/j.cnki.caujsse.2019.06.005
页码: 43-52
总页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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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0da7dc7f198cd9b5295b9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