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法人格否认法理是通过实务中的适用而逐步成为公司制度中用以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机制。这一法理主要适用于法人格形骸化和滥用两种场合,尤以后者为多,在适用上强调同时具备支配和不法目的两方面要件。在滥用公司分立制度案例中的适用,对弥补诈害行为撤销权等制度的不足以及保障债权人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学者结合实务探讨了该法理在这一特定领域的适用要件,认为应对之予以弹性适用,并出现突破判决效力相对性的趋势。新增订的直接履行请求权实际上部分发挥了对法人格否认法理的替代功能,但两者在实务中的关系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在强化对公司分立情形下的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保障方面,日本法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敖海静
关键词: 法人格否认法理,公司分立,直接履行请求权
来源: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经济法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31.3;DD912.29
页码: 136-148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168K
下载量: 140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0d3907c48d14d564dbc06b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