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控导机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机制,需求,游资,巴黎,协定,市场准入。
法律控导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王利[1](2019)在《我国碳交易实践及其法律促导机制分析——以《巴黎协定》为背景》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直接涉及全球气候变暖这一典型公共问题,且可有效促进气候、市场、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有机结合,碳交易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及加快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制度安排,进而成为世界各国落实《巴黎协定》框架下国家自主贡献的重要选择。从实证分析视角来看,我国碳交易实践虽普遍开展,但其相应法律促导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国家层面尚缺乏有效、详细的碳交易规则;地方上各地出台的碳交易规范尚待统一;已颁布的有关法律规范内容实效性有待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碳交易制度的实践绩效,未来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适时出台统一的碳交易规则,以加强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规范性、权威性;完善既有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内容,增强制度的实施性、实效性;适时出台国家层面碳交易平台建设立法,构建统一、有效的碳交易平台体系;解决碳交易有关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本文来源于《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赵亚[2](2017)在《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法律促导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全面树立绿色发展观念,生态环境逐渐恶化,人民群众对于优良生态产品的迫切需求得不到满足,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国家将“提高我国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上升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现状,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当前,我国的生态产品主要由政府供给,但是政府供给生态产品存在诸多弊端,导致当前我国生态产品供给的种类、规模、质量等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模式单一、效率低下。所以,应当改变主要由政府供给生态产品的现状,转变政府角色,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设计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使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生态产品的供给中,调动、整合、优化社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缓解社会矛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国经济绿色化、生态化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加剧,人民群众对于优良的生态产品的渴求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对于生态产品的关注以及研究也越来越多。由于生态产品涉及到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领域,比较复杂,目前理论学界对于生态产品的含义的理解各不相同,未形成统一定义。但是,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的理论依据以及供给方式的实践尝试等不断得到创新与深入发展。本文从生态产品的含义入手,从经济法视角对生态产品进行界定,分析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制定相应的生态产品市场供给模式,并根据生态产品的特征、供给模式构建主体型、引导型和保障型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的法律促导机制。(本文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期刊2017-05-19)
华梅[3](2017)在《环境污染第叁方治理法律促导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污染第叁方治理作为实现环境法、市场秩序法价值目标的重要实施机制和制度工具,是落实污染多元化共治的制度载体。从环境管理治道变革视角下探讨研究环境污染第叁方治理之法理,从制度运行层面探讨推进第叁方治理制度之实施,从法律规范方面探讨第叁方治理之不足,从市场准入条件下探讨环境污染第叁方治理之现状。本文通过法律促导这个切入点,对这种新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法律制度基础进行分析,重点探讨环境污染第叁方治理在立法、监管与执法、市场规制法则等方面存在的法律困境。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工业污染第叁方治理所存在的法律困境,提出了完善立法,强化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构建市场规制法则等对策。同时,依据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理,对构建我国工业污染第叁方治理的市场规制法则进行了初步探索,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期刊2017-05-01)
钟劲声,祁欢[4](2013)在《热钱流动法律规导机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当前人民币不断升值,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为使自身经济走出困境又纷纷出台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断降息,故热钱纷纷融入我国进行套利和投机,给我国经济带来风险。因此,应加以规范、引导,将其转化为冷钱,防止其集中逃离。对此,尽管相关部门已制订了一系列措施,在法律上却是个薄弱环节。因此,应以构建法律规导机制为重点,综合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的组合措施,构建完整的热钱流动的规导机制。(本文来源于《管理世界》期刊2013年07期)
崔金星[5](2012)在《中国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碳交易的市场化在当前面临较多的瓶颈约束和政策风险。基于对我国碳交易发展基本态势和制约因素的考察,分析了碳交易标的的法律属性、交易环节,以及构建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价值和作用,揭示碳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与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内在统一性;指出:顺应我国节能减排政策与策略实施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构建我国碳交易促导的法律机制、突破碳交易市场化瓶颈约束和降低政策风险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迎合碳减排交易机制对市场创造、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配额登记与交易注册平台建设和碳权保护的立法需求,构建我国促进和引导碳交易市场化发展的法律机制的建议和思考。(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期刊2012年08期)
曹明德,崔金星[6](2012)在《我国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面临巨大的减排挑战,同时也面临碳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顺应节能减排领域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当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充分利用我国巨大的减排潜力所形成的交易影响力,在国际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我国在低碳发展中"后发优势"的重要保障。因此,探讨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对碳交易市场创造、交易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交易平台、碳权保护等市场化环节中的基础性促导和保障作用,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江淮论坛》期刊2012年02期)
法律控导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全面树立绿色发展观念,生态环境逐渐恶化,人民群众对于优良生态产品的迫切需求得不到满足,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国家将“提高我国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上升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现状,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当前,我国的生态产品主要由政府供给,但是政府供给生态产品存在诸多弊端,导致当前我国生态产品供给的种类、规模、质量等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模式单一、效率低下。所以,应当改变主要由政府供给生态产品的现状,转变政府角色,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设计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使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生态产品的供给中,调动、整合、优化社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缓解社会矛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国经济绿色化、生态化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加剧,人民群众对于优良的生态产品的渴求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对于生态产品的关注以及研究也越来越多。由于生态产品涉及到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领域,比较复杂,目前理论学界对于生态产品的含义的理解各不相同,未形成统一定义。但是,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的理论依据以及供给方式的实践尝试等不断得到创新与深入发展。本文从生态产品的含义入手,从经济法视角对生态产品进行界定,分析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制定相应的生态产品市场供给模式,并根据生态产品的特征、供给模式构建主体型、引导型和保障型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的法律促导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控导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1].王利.我国碳交易实践及其法律促导机制分析——以《巴黎协定》为背景[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赵亚.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化法律促导机制研究[D].西南科技大学.2017
[3].华梅.环境污染第叁方治理法律促导机制研究[D].西南科技大学.2017
[4].钟劲声,祁欢.热钱流动法律规导机制的构建[J].管理世界.2013
[5].崔金星.中国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
[6].曹明德,崔金星.我国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研究[J].江淮论坛.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