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社团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一人,社团,公司,独立,公司法,人格,大学。
社团性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黄涛[1](2010)在《一人公司存在的法理依据——以公司本质在于法人性并非社团性之视角论述》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人公司的事实存在和法律承认的确对传统的公司社团理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有人主张社团性乃公司的本质,一人公司缺乏这一根本属性,从而缺乏存在的法理依据。本文从社团性并非是公司的本质,法人性才是公司的本质加以论述。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从而具有存在的法理依据。(本文来源于《魅力中国》期刊2010年12期)
龚睿[2](2009)在《建立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社团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人公司是指一人股东设立的公司,而非一人治理的公司。本文从一人公司会议制度的建立和权力的分配两个方面思考建立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社团性。使一人公司能够与社团性契合,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稳定。(本文来源于《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期刊2009年11期)
刘光桓[3](2009)在《公司的社团性——以一人公司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一人公司的产生,特别是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承认。传统民商法所强调的公司的社团性,即股东多元性,直接面临现实挑战。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对公司的基本属性应公司的社团性进行重新考量和定性,为一人公司法人地位奠定法律理论依据。(本文来源于《消费导刊》期刊2009年10期)
黄彦婷[4](2009)在《一人公司存在正当性的法理学探析——以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的反思为线索》一文中研究指出继英国开始,世界许多国家开始渐渐地从实质或法律上承认了一人公司并予以规制。但是一人公司的存在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其存在是否正当一直倍受争议。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复数股东的要求已非现代公司所必需。公司最重要的本质是其独立人格的存在,一人公司因是公司法制度下"人的集合",且具有独立人格这些特征而符合了公司的本质特征,从而具有其存在正当性的法理基础。(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09年03期)
杨海民[5](2008)在《一人公司的社团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新《公司法》针对公司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采纳国内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借鉴西方的先进经验,在诸多方面体现了现代公司的治理理念。其中,一人公司的规定日趋成熟,但不尽完善。一人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司形态,一方面反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是对传统公司理念的极大挑战。本文旨在通过对一人公司的传统社团理念进行总结,通过对一人公司的制度分析,完善一人公司的社团性理念。(本文来源于《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期刊2008年11期)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肖晚祥[6](2008)在《一人公司单位犯罪主体适格性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一人公司的法人地位,一人公司的大量出现在我国已成为一种客观经济现象,随之而来的是一人公司在经济领域犯罪现象的不断涌现。在此情况下,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着一个新的现实的挑战,即一人公司实施的犯罪行为究竟应当作为单位犯(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8-07-23)
常英姿[7](2007)在《对公司社团性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组织体,其本质属性是社团性。社团性体现在二个方面,公司的资合性与人合性。公司产生之初的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分散风险,所以相应的当然具有社团性。(本文来源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期刊2007年05期)
李秉忠[8](2010)在《中世纪大学的社团性结构》一文中研究指出西欧中世纪大学是西欧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性结构是其显着的特征,实际上西欧中世纪大学是一个从事学术活动的学术性社团。由于社团的领导者不同,而又分为教师型社团和学生型社团,分别以巴黎大学和博伦尼亚大学为代表。(本文来源于《经济社会史评论》期刊2010年00期)
李岚红[9](2007)在《论公司的社团性功能及其与法人性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独立性是公司的本质属性,在社团性缺失的情况下一人公司还能否具备法人独立性?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构成了一人公司存在的理论基础。这需要通过分析社团性在公司制度中发挥的功能加以解答。现代法人制度的本质是责任独立,责任独立来源于公司的财产独立和意志独立;而社团性对内的制衡功能是公司财产独立的辅助性保障,是公司意志独立的基础性保障和辅助性保障。也就是说,法人性是公司的本质属性,社团性并非公司的本质属性,但却是公司实现法人性的重要保障。因此一人公司具备合法存在的理论基础,其制度设计仅需围绕着在社团性缺失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财产独立、意志独立乃至责任独立来展开。(本文来源于《理论学刊》期刊2007年06期)
孔令政[10](2007)在《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总的来说,本文是对公司本质属性的一个探讨。本文要回答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公司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来认识公司?”,然而,要在一篇硕士论文中彻底完成这种的任务是不可能的。所以,本文仅旨在对回答这种根本性的问题提供一种视角、作出一点反思。至于“公司是什么”,表面看来这一问题似乎已经有了答案。一直以来,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被大陆法系的法学学者奉为圭臬。“公司是社团法人”成为大陆法系中对公司的经典定义。“社团性”成为公司的标签,须臾不可与公司分离。公司社团性在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具体表现为:公司被视为股东的集合。在公司设立及公司存续的过程中,公司的股东必须为2人或2人以上,即所谓的复数股东。公司的社团性一直为后来者作为真理接受,人们觉得没有任何必要再去审视这一论断。然而,我们若俯仰公司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公司并非一个永恒概念,而是一个历史概念。既然是一个历史概念,它就有随着历史实践发展变化的可能性。那么,当公司从遥远的中世纪晚期一路风尘来至现代社会中时,它自身的存在状况有无变化呢?如果有变化的话,那么,附着于过去公司身上的理论是否还依然适用于现代的公司呢?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去作出思考,以期对变化了的公司作出新的、客观的认识,而不是偏执于一种过时的理论。本文就是基于这种认识,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进行反思,从而得出现代公司应抛弃传统公司社团性的结论。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共五章。论证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本文第一章。由于本文的论述基本上是以公司历史为线索展开的,因此本文第一章首先对公司作了一个大致的历史划分,即把公司分为原始公司、近代公司与现代公司叁类,以方便后文论述。另外,本文实际上是一篇驳论式的文章,即要反驳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因此在第一章中本文也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进行了界定,并归纳了其实质及价值取向,为后文的批驳树立了靶心。第二部分为本文第二章。本章通过分析社团与公司的历史关联,以及近代公司的发展状况,从而阐明了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的历史合理性。第叁部分为本文的第叁章与第四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该部分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进行了全面的反思。首先,本文第叁章从现代公司发展的实践,即“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职工参与公司治理”以及“国家对公司的强制”叁个方面来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进行反思;其次,本文第四章从现代公司理论,即“企业的契约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进行反思。通过现代公司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反思,本文认为:与原始公司与近代公司相比,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现代公司理论也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只具有历史合理性,而不具有现代的合理性,应予扬弃。第四部分为本文的第五章。该部分有两个主要内容:其一,当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被突破后,我们应该如何来认识作为一种组织的现代公司。本文认为,从以下叁个方面来认识现代公司,即“独立人格”,“人的集合”以及“公司法制度”;其二,本文对一人公司的质疑进行了回应,认为一人公司是公司突破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的必然结果,它仍具有公司的基本属性。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在论述方法上,由于本文是以公司历史发展为线索的,因此历史的方法必不可少。另外,在认识公司本质的时候,本文不仅从法学,而且也运用了经济学、管理学的方法来认识公司这一实体。除此之外,本文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反思的时候也运用了实证的方法与分析的方法。(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7-03-01)
社团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人公司是指一人股东设立的公司,而非一人治理的公司。本文从一人公司会议制度的建立和权力的分配两个方面思考建立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社团性。使一人公司能够与社团性契合,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稳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团性论文参考文献
[1].黄涛.一人公司存在的法理依据——以公司本质在于法人性并非社团性之视角论述[J].魅力中国.2010
[2].龚睿.建立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社团性[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
[3].刘光桓.公司的社团性——以一人公司为视角[J].消费导刊.2009
[4].黄彦婷.一人公司存在正当性的法理学探析——以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的反思为线索[J].知识经济.2009
[5].杨海民.一人公司的社团性分析[J].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2008
[6].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肖晚祥.一人公司单位犯罪主体适格性探析[N].人民法院报.2008
[7].常英姿.对公司社团性的反思[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
[8].李秉忠.中世纪大学的社团性结构[J].经济社会史评论.2010
[9].李岚红.论公司的社团性功能及其与法人性的关系[J].理论学刊.2007
[10].孔令政.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的反思[D].中国政法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