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论文_徐樱

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再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事,建议,事由,证据,司法,职级,民事纠纷。

民事再审论文文献综述

徐樱[1](2019)在《我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民诉法修改,确立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成为改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之间关系的一个契机,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迅速得到认可并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成为补充民事抗诉不足的重要监督方式。然而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仍然存在着适用范围不明确、效力认定标准不统一以及操作程序方面缺乏相应细致的规定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缺陷,总结经验,完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使其更好地运用到实务工作中。(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12期)

卢旭东,周洁[2](2019)在《全省受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6033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卢旭东、周洁)11月26日,会议听取了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作的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至今年9月,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6033件,结案22973件。“随着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和经济社会快速发(本文来源于《河北日报》期刊2019-11-28)

朱先琼,张艳[3](2019)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实证研究——以S省2018年度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检察建议"正式确定为法定的监督方式,这意味着检察建议这一监督形式由此从实践探索转为法律规定。再审检察建议相较于抗诉而言,具有更加灵活、及时、高效的特点。但据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反映,2018年S省再审建议采纳率只有16.4%,远低于全国52.3%的平(本文来源于《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期刊2019-11-07)

张程[4](2019)在《民事再审程序改革及律师应对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社会群众对自身权利的认识也在逐渐加深。在此背景下,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也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改革,其作为一种监督性与救济性的案件审查程序,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修正审判错误,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在改革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合理、不完整的情况,这使得理论界对民事再审程序的争议颇多。基于此,本文在概述民事再审程序的同时,对其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相关律师的应对策略,以期可以为其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一定借鉴,从而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郎立惠[5](2017)在《民事再审审查的标准——兼谈民事再审事由的修改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再审审查程序现已成为类似叁审的救济程序,面对不断激增的案件,再审审查的标准亟需进一步细化,以减少错误纠错或有错不纠的现象。再审审查标准的确立应符合再审程序的功能定位,首先保障依法纠错,在此基础上再行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同时应符合再审法院的职级定位,区分不同类别事由采用不同的审查标准:侧重审查法律适用事由,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适当限制事实类再审事由,避免随意以再审心证推翻原审心证;形式审查程序类再审事由,维护司法审判的程序正义。(本文来源于《北航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0期)

陈奕璇[6](2019)在《我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相关问题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再审监督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检察院的监督保护机制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规范。我国检察机关行使再审检察权,有抗诉和提起再审检察建议两种行使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再审检察权仅仅对法院再审工作发挥程序性效力,而对实体审判并没有任何强制力,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一、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确立及优越性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是在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中正式确立的。在此之前,抗诉案件经历的再审制(本文来源于《百科知识》期刊2019年18期)

张雨,姜国,解思辛,黄璐[7](2019)在《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形成法检良性互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已成为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实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就近几年淮安两级法院受理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展开了专项调研。$(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5-30)

石宏,由华翰[8](2019)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相关问题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虽有所涉及,但仍未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范围、条件限制、效力保障、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使之在司法办案中的实际效果受到诸多限制。本文针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多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检察调研与指导》期刊2019年02期)

席月花[9](2019)在《民事再审中检察建议之适用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梳理再审检察建议的理论基础,其次结合民事再审中检察建议的实际运用情况分析检察建议所具有的功能以及实践困境,最后从叁个方面探究完善该项制度的路径:明确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确定统一的适用程序;确定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本文来源于《新西部》期刊2019年09期)

陈雨佳[10](2019)在《论民事再审审查中新证据的认定与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能够启动再审的案例占比不大,除非出现扳倒性的证据或事由,能够证明原审案件裁判出现错误或重大瑕疵。新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之一,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能否启动再审程序、能否推翻原审裁判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包括很多的司法工作者在内的再审申请人在现实中往往并不能合理运用再审新证据制度,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实体公正。本文立足于这一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对再审新证据制度进行分解说明,通过现象挖掘问题本质,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1期)

民事再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记者卢旭东、周洁)11月26日,会议听取了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作的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至今年9月,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6033件,结案22973件。“随着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和经济社会快速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再审论文参考文献

[1].徐樱.我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研究[J].河北农机.2019

[2].卢旭东,周洁.全省受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6033件[N].河北日报.2019

[3].朱先琼,张艳.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实证研究——以S省2018年度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为样本[C].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9

[4].张程.民事再审程序改革及律师应对策略[J].法制博览.2019

[5].郎立惠.民事再审审查的标准——兼谈民事再审事由的修改建议[J].北航法律评论.2017

[6].陈奕璇.我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相关问题与完善[J].百科知识.2019

[7].张雨,姜国,解思辛,黄璐.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形成法检良性互动[N].人民法院报.2019

[8].石宏,由华翰.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相关问题与完善[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

[9].席月花.民事再审中检察建议之适用规则[J].新西部.2019

[10].陈雨佳.论民事再审审查中新证据的认定与运用[J].法制与社会.2019

论文知识图

平安广西建设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3:1993 年到 2008 年人民法院再审民事...当事人再审申请数与实际再审案件数的比...法院自行提起再审的案件来源表一2005年全国法院民事案件上诉率、...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论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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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论文_徐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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