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共同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共同犯罪,不起诉,老挝,同犯,从属性,公安部,共犯。
共同犯罪论文文献综述
西艺[1](2019)在《中国—老挝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警务合作研究——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一文中研究指出毒品犯罪是人类社会的天敌,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是维护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正义事业。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老挝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方面积极进行警务合作,提高了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执法水平,增强了两国警察惩治毒品犯罪的执法能力,提升了两国侦办毒品犯罪案件的实效性。当然,中老两国在合作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警务执法合作、情报收集与共享、证据采集与认证、毒资追缴等方面。在今后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警务合作中,中老两国应在尊重双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握"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不断完善中老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警务合作机制,从而有效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保障两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本文来源于《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何涛[2](2019)在《共同犯罪案件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案适用制度是为了解决共同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进行的机制创新,但在目前尚未有明确制度依据的情况下应当审慎运用。在分案的主体上,笔者认为,可以将刑检部门作为分案主体;在分案时间上,建议在受理案件后的3至5日内确定较为合适;在分案程序上,建议由主办(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24)
方毓敏[3](2019)在《论共同财产犯罪中的数额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财产犯罪大多以一定的数额为构成要件,数额的认定对于财产犯罪的定罪量刑有着重要影响,而共同财产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数额认定问题更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本文对当前关于共同财产犯罪数额认定的理论争议进行梳理,认为各学说对解决司法实践中统一适用标准问题无参考价值。为了在共同财产犯罪中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应当区分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在不同的环节采用不同的数额。具体来讲,在定罪阶段,考虑到对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整体评价,所以,应当采用犯罪总额;在量刑阶段,则要根据共同犯罪成员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不同,按照刑法规定的共犯处罚原则,采用不同的数额,以实现刑罚的个别化。(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 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期刊2019-11-01)
王桂萍[4](2019)在《非法采矿共同犯罪认定路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对张某、李某共同非法采矿行为如何处理,我认为应该从以下路径进行考虑:一、张某、李某的共同行为应一体评价而不能分别评价在该案中,李某教唆张某非法采矿,张某实行了非法采矿的行为,二者之间存在非法采矿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构成了共同的非法采矿行为。按照共同犯罪理论,两人的行为是任意型共同关系,必须按照共同犯罪的规定一体评价,而不能分别评价。上文有观点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张某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观点显然不能成立。本案中,关于张(本文来源于《检察调研与指导》期刊2019年05期)
段更强,崔雪恒[5](2019)在《“囚徒困境”策略在共同犯罪审讯中的应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经典模型之一,经常被应用在共同犯罪的审讯中。事实上,"囚徒困境"策略并非总是奏效,其运用需要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比如避免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审讯对象理性作出选择、通过一定的规则设置提供足够利益驱动等。文章认为,在运用"囚徒困境"进行审讯时,要通过侦查策略的运用,尽可能满足这些理想条件,增加犯罪嫌疑人选择的"困境感",从而调动其供述的积极性,提高案件侦办效率。(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10期)
马贵翔,孔凡洲[6](2019)在《共同犯罪上诉审程序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犯罪上诉审程序设计就其基础而言可参考单人犯罪案件上诉审程序规则,但也有其特殊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操作规则。首先应依有利被告人理念确立平衡刑事责任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部分被告人上诉则全案判决不生效、上诉利益同案被告人共享、对部分被告人抗诉引起的量刑变化不应打破主从犯认定体系以及案件事实认定争议的上诉区别对待等。其次应关注其具体程序操作规则,主要包括不上诉被告人应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合理安排上诉人发言顺序、共同上诉人撤诉和上诉期间防止共同犯罪被告人超期羁押等。此外,共同犯罪上诉审程序未来应当随着上诉审程序正当化而调整。(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李瑞杰[7](2019)在《机能主义视野下共同犯罪的再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总则共同犯罪规定,采取的是区分制还是单一制,近些年来学界不无争议。但是,这些争议大多围绕具体条文展开,没有深入到对共同犯罪规定的体系机能的考察。通过分析《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的原因,能够准确界定我国共同犯罪规定的立法模式。在机能主义视野下,可以清楚地看到共犯从属性说给共同犯罪概念的内涵带来的深层次问题,进而引发对用共犯从属性说解释我国共同犯罪规定的做法的反思性检讨。(本文来源于《法治社会》期刊2019年05期)
杨义霞[8](2019)在《对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从宽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2011年至2015年,陈某在经营公司开发某花园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虚增建筑成本,偷逃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无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以支付6%—11%开票费的方式,要求七家工程承揽企业为其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金额(本文来源于《遵义日报》期刊2019-09-02)
[9](2019)在《公安部就公安机关联合税务等部门共同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答记者问》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涉税违法犯罪,公安经侦部门正致力于做强叁大技术:一是违法犯罪资金穿透分析技术,二是企业基因测序技术,叁是非法软件识别锁定技术。7月31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联合税务等部门共同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涉税犯罪工作力度。特别是2018年8月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共同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到现在,取得了显着成效。目前,公(本文来源于《中国防伪报道》期刊2019年08期)
王林[10](2019)在《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以K市“3·1”暴力恐怖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以K市"3·1"暴力恐怖案中叁名被告虽未直接参与暴恐袭击仍被判处死刑为例,分析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共谋共同正犯存在支撑理论和分类的争议。应运用实质刑法观、法律拟制及分工说为共谋共同正犯的合理化提供理论依据。在适用时,需注意恐怖活动犯罪的特殊性、范围及定罪量刑上的特别规定,真正做到罪责刑相一致。(本文来源于《广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共同犯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分案适用制度是为了解决共同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进行的机制创新,但在目前尚未有明确制度依据的情况下应当审慎运用。在分案的主体上,笔者认为,可以将刑检部门作为分案主体;在分案时间上,建议在受理案件后的3至5日内确定较为合适;在分案程序上,建议由主办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共同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西艺.中国—老挝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警务合作研究——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何涛.共同犯罪案件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N].检察日报.2019
[3].方毓敏.论共同财产犯罪中的数额认定[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2019
[4].王桂萍.非法采矿共同犯罪认定路径分析[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
[5].段更强,崔雪恒.“囚徒困境”策略在共同犯罪审讯中的应用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9
[6].马贵翔,孔凡洲.共同犯罪上诉审程序探析[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9
[7].李瑞杰.机能主义视野下共同犯罪的再解释[J].法治社会.2019
[8].杨义霞.对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从宽处理[N].遵义日报.2019
[9]..公安部就公安机关联合税务等部门共同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答记者问[J].中国防伪报道.2019
[10].王林.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以K市“3·1”暴力恐怖案为例[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