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顾大松

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顾大松

导读:本文包含了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顾大松[1](2012)在《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立法上存在被征收人土地发展权之缺失,以被征收房屋财产属性确定征收补偿存在不足。征收实践出现了向被征收人分配土地发展权益的探索,如"城中村"的城市房屋拆迁模式、旧城改造中的"溢价补偿"模式等。构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应以征收中的城乡规划变动为切入点,重点推动"城中村"的集体改制、征收补偿方案体现土地发展权益、确立宅基地补偿价的测算方法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立法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2年06期)

顾大松[2](2011)在《顾大松: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立法上存在被征收人土地发展权缺失,以被征收房屋财产属性确定补偿存在不足。征收实践出现了向被征收人分配土地发展权益的探索,如"城中村"的城市房屋拆迁模式、旧城改造中的"溢价补偿"模式等。构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应以征收中的城乡规划变动为切入点,重点推动"城中村"的集体改制、征收补偿方案体现土地发展权益、确立宅基地补偿价的测算方法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立法完善。(本文来源于《城乡规划、土地征收与农民权利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世界宪政论坛论文集》期刊2011-08-06)

石凤友[3](2006)在《征收土地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菀也”。上述管子之言充分说明了土地与人类及其万物生灵之密切关系。研究土地问题,应首先从土地法律制度入手。土地法律制度是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方面的规范,所研究的是土地利用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既然涉及土地利用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就不可避免的发生土地权属转移及收益分配条件、行使和分配收益的具体形式。土地所有权是构建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土地征收是导致土地所有权发生移转的主要形式。 我国的二元制结构的土地所有制是伴随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起来的。由此,决定了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带有鲜明特色,废除土地私有之后,在没有私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征收征用土地,实际上就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征收。在我国实施土地征收征用行为的过程中,除建国初期政务院对征收做过简要规定外,对征收征用没有法律意义上严格的界定,现实生活中征用实质上就是征收,因为通过征用行为的实施从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归于消灭而成为国家所有。但由于文革动乱的根源,法制遭受破坏,对于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具体程序、要求、目的性、补偿性及法律救济等方面,规定不明确具体,存在严重的漠视公民权利的现象,从而导致政府违反程序、滥用征收权、低价补偿农民且补偿费不到位的现象屡屡发生。一旦发生征地纠纷,法律救济无从着手。致使大量纠纷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引发了诸多因侵犯农民利益而集体上访的事件发生。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众所周知,我国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农业人口拥有9亿,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具有作为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两大功能,农民视土地为他们的命根子。中央自1982年以来下发了8个一号文件,关注“叁农”问题,农民减负、农民增收、农民权益依法保护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都需要在实施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时候,切实做到保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被征地而降低,保证他们的长期生活有着落。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经过嫁接、移植、吸收和(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06-06-06)

衷向东,任庆恩[4](2005)在《土地征收、土地权利变动与征地制度改革——由一起征地补偿纠纷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土地征收既涉及农民集体的利益,也涉及其组织成员的利益。正确界定征地中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完善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征收法律责任制度和纠纷处理制度,对我国征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行政管理》期刊2005年03期)

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立法上存在被征收人土地发展权缺失,以被征收房屋财产属性确定补偿存在不足。征收实践出现了向被征收人分配土地发展权益的探索,如"城中村"的城市房屋拆迁模式、旧城改造中的"溢价补偿"模式等。构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应以征收中的城乡规划变动为切入点,重点推动"城中村"的集体改制、征收补偿方案体现土地发展权益、确立宅基地补偿价的测算方法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立法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顾大松.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的构建[J].法学评论.2012

[2].顾大松.顾大松:论我国房屋征收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的构建[C].城乡规划、土地征收与农民权利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世界宪政论坛论文集.2011

[3].石凤友.征收土地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06

[4].衷向东,任庆恩.土地征收、土地权利变动与征地制度改革——由一起征地补偿纠纷展开[J].中国行政管理.2005

标签:;  ;  ;  

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论文-顾大松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