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包括加强座、撑梁、固定螺柱,所述加强座中部具有连接盘,连接盘内部均匀分布连接盘内孔,连接盘中部对称分布锥形凸环,锥形凸环内侧具有连接凸台,连接凸台外部均匀分布卡齿槽,所述撑梁端部对称分布法兰盘,法兰盘内部均匀分布法兰盘内孔,撑梁内部具有二号内孔,二号内孔端部对称分布连接槽,连接槽内部均匀分布内凸齿,连接槽外侧具有凸环槽,锥形凸环置入凸环槽内,连接凸台置入连接槽内,卡齿槽与内凸齿配合。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其特征是:包括加强座、撑梁、固定螺柱,所述加强座中部具有连接盘,连接盘内部均匀分布连接盘内孔,连接盘中部对称分布锥形凸环,锥形凸环内侧具有连接凸台,连接凸台外部均匀分布卡齿槽,所述撑梁端部对称分布法兰盘,法兰盘内部均匀分布法兰盘内孔,撑梁内部具有二号内孔,二号内孔端部对称分布连接槽,连接槽内部均匀分布内凸齿,连接槽外侧具有凸环槽,锥形凸环置入凸环槽内,连接凸台置入连接槽内,卡齿槽与内凸齿配合。
设计方案
1.一种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其特征是:包括加强座、撑梁、固定螺柱,所述加强座中部具有连接盘,连接盘内部均匀分布连接盘内孔,连接盘中部对称分布锥形凸环,锥形凸环内侧具有连接凸台,连接凸台外部均匀分布卡齿槽,所述撑梁端部对称分布法兰盘,法兰盘内部均匀分布法兰盘内孔,撑梁内部具有二号内孔,二号内孔端部对称分布连接槽,连接槽内部均匀分布内凸齿,连接槽外侧具有凸环槽,锥形凸环置入凸环槽内,连接凸台置入连接槽内,卡齿槽与内凸齿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其特征是: 所述固定螺柱置入法兰盘内孔与连接盘内孔内,固定螺柱端部与固定螺母把紧,加强座与撑梁连接,一号内孔与二号内孔配合形成内孔腔。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护桩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
背景技术
在土木工程进行基坑挖掘的过程中,基坑外围常使用支护桩进行护持,此时常用到钢板支护桩,钢板支护桩中部常使用撑梁进行支撑,因撑梁的跨度较大,其采用多段式的梁体互相法兰连接,其中部因受到重力载荷以及基坑外部土地向内倾覆的压力,其受到的弯矩较大,容易对连接处的螺柱造成较大的载荷,严重时产生压溃的风险,受力不够合理。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受力合理的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包括加强座、撑梁、固定螺柱,所述加强座中部具有连接盘,连接盘内部均匀分布连接盘内孔,连接盘中部对称分布锥形凸环,锥形凸环内侧具有连接凸台,连接凸台外部均匀分布卡齿槽,所述撑梁端部对称分布法兰盘,法兰盘内部均匀分布法兰盘内孔,撑梁内部具有二号内孔,二号内孔端部对称分布连接槽,连接槽内部均匀分布内凸齿,连接槽外侧具有凸环槽,锥形凸环置入凸环槽内,连接凸台置入连接槽内,卡齿槽与内凸齿配合。
所述固定螺柱置入法兰盘内孔与连接盘内孔内,固定螺柱端部与固定螺母把紧,加强座与撑梁连接,一号内孔与二号内孔配合形成内孔腔。
有益效果:
锥形凸环置入凸环槽内,可以均匀承受重力载荷,增加受力面的面积,使载荷均分,受力合理,连接凸台置入连接槽内,卡齿槽与内凸齿配合,其起到连接作用的同时,还可以起到定位作用,且可以均匀承受重力造成的弯矩,为固定螺柱分担受到的外力,受力合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加强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撑梁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新型土木工程施工支护桩,包括加强座01、撑梁02、固定螺柱03,所述加强座01中部具有连接盘11,连接盘11内部均匀分布连接盘内孔12,连接盘11中部对称分布锥形凸环13,锥形凸环13内侧具有连接凸台14,连接凸台14外部均匀分布卡齿槽15,所述撑梁02端部对称分布法兰盘21,法兰盘21内部均匀分布法兰盘内孔22,撑梁02内部具有二号内孔26,二号内孔26端部对称分布连接槽24,连接槽24内部均匀分布内凸齿25,连接槽24外侧具有凸环槽23,锥形凸环13置入凸环槽23内,连接凸台14置入连接槽24内,卡齿槽15与内凸齿25配合。
所述固定螺柱03置入法兰盘内孔22与连接盘内孔12内,固定螺柱03端部与固定螺母31把紧,加强座01与撑梁02连接,一号内孔16与二号内孔26配合形成内孔腔。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120256.4
申请日:2019-01-24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23(黑龙江)
授权编号:CN209686414U
授权时间:20191126
主分类号:E02D17/04
专利分类号:E02D17/04
范畴分类:36C;36E;
申请人:敖德健;孙兆娟
第一申请人:敖德健
申请人地址:154002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112号东方市政第五施工处
发明人:敖德健;孙兆娟
第一发明人:敖德健
当前权利人:敖德健
代理人:白海军
代理机构:23212
代理机构编号:哈尔滨市邦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3212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