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梅(山东省泰安市中医医院山东泰安271000)
【中图分类号】R2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16-0014-03
【摘要】目的观察扶正抗甲合剂治疗桥本甲状腺炎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临床疗效。方法将临床诊断为桥本甲状腺炎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6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0例,予以扶正抗甲合剂配合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对照组30例,予以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结果治疗组在改善本病症状和体征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在改善甲状腺激素水平、血清TG-Ab、TPO-Ab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结论临床观察表明扶正抗甲合剂配合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桥本甲状腺炎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疗效可靠,不良反应小,值得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扶正抗甲合剂左甲状腺素钠片桥本甲状腺炎并甲状腺功能减退
桥本甲状腺炎是一种临床上较常见的甲状腺疾病,多发于30~50岁女性,近年来发病呈上升趋势,起病隐匿,进展缓慢,临床多表现为甲状腺肿大及甲状腺功能的逐渐减退。目前,桥本甲状腺炎的治疗主要采取甲状腺激素替代疗法、免疫疗法和手术治疗等。临床证实,甲状腺激素治疗虽能替代性的纠正患者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但对免疫异常无治疗作用,临床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亦需要长期服用,其副作用是多方面的,且停药后易反复。而中医药在治疗本病方面具有改善症状、调节免疫功能、副作用小、不易复发等优势,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笔者于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运用扶正抗甲合剂配合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桥本甲状腺炎并甲状腺功能减退30例,疗效满意,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60例病例均来源于泰安中医医院内分泌科门诊及住院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30例与对照组30例。治疗组男3例,女27例;年龄18~67(37.60±10.43)岁;病程1~20(4.55±3.14)年。对照组男4例,女26例,年龄19~65(37.26±10.87)岁;病程1~21(4.76±3.28)年。两组病例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1.2.1桥本甲状腺炎的诊断标准选择用森田陆标准(日本厚生省标准):(1)弥漫而坚硬的甲状腺肿大;(2)血清抗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3)具有桥本甲状腺炎的病理组织学所见。三项具备可明确诊断,具备(1)、(2)或(1)、(3)也可确诊。
1.2.2桥本甲状腺炎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诊断标准参照《协和内分泌和代谢学》[1]、《实用内科学》[2]中的相关内容,结合临床规定如下:(1)符合桥本甲状腺炎的诊断标准。(2)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临床症状和体征。(3)符合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实验室诊断:血清甲状腺激素(TT3、TT4、FT3、FT4)浓度低下,促甲状腺激素(TSH)浓度升高。
1.2.3中医辨证标准参照《实用中医内科学》[3]、《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4]的相关内容,结合临床辨证属脾肾阳虚、痰瘀互结型,规定如下:甲状腺弥漫性肿大,质地坚韧或硬,倦怠乏力,畏寒怕冷,面色苍白或萎黄,颜面和(或)肢体水肿,动作迟缓,反应迟钝,腰膝酸痛,便秘,小便清长,男子可有阳痿,女子可有月经失调或闭经。舌体淡胖,或有齿痕,苔薄白,脉沉细。
1.3病例纳入标准(1)符合桥本甲状腺炎并甲减的诊断标准,中医辨证属脾肾阳虚、痰瘀互结型者,可纳入病例。(2)年龄18-60岁的成年患者,对药物的主要药理特性和可能发生的反应基本了解者。(3)无其他严重内科疾病如肝炎、结核病、糖尿病、肾病等。(4)能够坚持治疗计划,按时服用规定药物,并积极配合作各项检查者(体格检查、症状描述记分、临床实验室检查)。
1.4病例排除标准(1)桥本甲状腺炎并甲减的同时有甲状腺恶性肿瘤病史者。(2)同时患有其他疾病或合并症者,如严重的心、肝、肾、血液系统疾病或严重感染者。(3)有精神和心理方面异常表现或病史者。(4)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60岁的患者。(5)妊娠或哺乳期妇女。(6)对药物过敏者。
2治疗方法
对照组口服左甲状腺素钠片开始剂量每次50ug,每日1次,4周后根据甲状腺激素水平调整剂量。治疗组口服扶正抗甲合剂每次200ml,每日2次,同时口服左甲状腺素钠片(优甲乐),连续给药4周为1个疗程,连续2个疗程。
3疗效观察
3.1疗效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疗效标准拟定。(1)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总积分值下降≥70%,实验室指标检查基本恢复正常,或较治疗前改善30%以上。(2)有效:30%≤临床症状体征总积分值下降<70%,实验室指标检查有一定改善,或较治疗前改善10%-29%。(3)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总积分值下降<30%,实验室指标检查无改善,或较治疗前改善不足10%。
3.2观察指标观察治疗前后两组临床症状体征、甲状腺激素和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抗甲状腺自身抗体水平。
3.3统计方法采用spss13.0软件,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x2检验。
4治疗结果
4.1治疗前后中医症状体征的比较临床观察结果显示,两组的主要症状均有改善。两组比较,治疗组在改善甲状腺肿大、颈前压迫感、倦怠乏力、畏寒怕冷、面色苍白或萎黄、颜面或肢体水肿、腰膝酸软、咽部不适、性功能减退、月经过少或闭经、舌脉方面优于对照组。
4.2血清甲状腺激素的变化比较治疗后,治疗组与对照组患者的TSH水平有明显下降,T3、T4、FT3、FT4水平显著升高;组间对比,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血清T4、FT3、FT4水平升高显著高于对照组,TSH降低显著低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处理,具有显著差异(※P<0.05)。见表1。
表1治疗前后两组病例血清甲状腺激素的变化比较
注:治疗前后,治疗组与对照组自身分别对比,▲P<0.05,▲▲P<0.01;治疗后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P<0.05。
4.3血清TG-Ab、TPO-Ab的变化比较临床观察显示,治疗后治疗组血清TG-Ab、TPO-Ab显著降低,对照组降低不明显。组间对比,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血清TG-Ab、TPO-Ab降低显著低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处理,具有显著差异(※※P<0.01)。见表2。
表2治疗前后两组病例血清TG-Ab、TPO-Ab的变化比较
注:治疗前后,治疗组自身对比,▲P<0.05,▲▲P<0.01;对照组P>0.05。治疗后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P<0.01。
4.4临床综合疗效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扶正抗甲合剂配合左甲状腺素钠片不仅可以有效的改善桥本甲状腺炎并甲减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而且具有较好的改善甲状腺功能和血清TG-Ab、TPO-Ab水平,缩小甲状腺体积及峡部厚度,改善基础代谢率的作用。由表3可以看出,两组治疗前后疾病综合疗效比较,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治疗组的总有效率达86.7%。说明扶正抗甲合剂配合左甲状腺素钠片对患者的综合疗效有显著的改善作用,疗效优于单用左甲状腺素钠片。
表3两组治疗前后疾病综合疗效比较
注:治疗前后两组病例临床综合疗效比较经Ridit分析,P<0.05,具有显著差异。
5讨论
桥本甲状腺炎的确切病因虽仍未阐明,但已知HT的发病机制涉及了遗传易感基因与环境调节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5]。目前现代医学主要采取甲状腺激素替代疗法、免疫疗法、手术治疗等,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但也遇到了一定的困惑,其副作用大、复发率高、远期疗效欠佳等仍制约其发展,因此,仅以西医治疗HT是不够的,故而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为本病的治疗开拓了新的思路。
桥本甲状腺炎主要属于祖国医学“瘿病”、“瘿病?虚劳”等范畴,病因主要是情志内伤、饮食及水土失宜,与先天体质因素密切相关。病变涉及肝脾肾等多个脏腑,具有逐渐发展的病机演变过程。病机本虚标实,本虚:由阴亏到阳虚,而以阳虚为主;标实:从气郁为患到气滞、痰凝、血瘀雍结颈前。特别是后期主要表现为局部邪实之证,而以脾肾阳虚为本。根据本病本虚标实,脾肾阳虚、肝失疏泄为本,气滞、痰凝、血瘀雍结颈前为标的临床特点,在总结多年临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扶正驱邪的治疗原则,温肾健脾疏肝治其本,化痰散结、活血利水治其标,兼清热解毒,总结出适合桥本甲状腺炎并甲减病机特点的扶正抗甲合剂,其基本方由黄芪、仙茅、人参、仙灵脾、柴胡、浙贝、穿山甲、熟地、白芍、金银花、夏枯草组成。本方重用黄芪、仙茅为君药,以健脾温肾治疗脾肾亏虚之本。黄芪,甘,微温。归脾、肺经。方中用黄芪以健脾益气,治疗肾阳虚衰导致脾气虚弱之证。脾主运化水湿,脾气健,则一身水液得以正常敷布,“痰之化无不在脾”,脾运健旺,则痰湿自消;清气升,则水谷精微得以濡养头目,髓海得充,则耳聪目明。此外,脾气健则气血生化机能正常,气血充盛,则邪气不能胜正。重用仙茅以温肾壮阳,补命门之火,治疗脾肾阳虚之本。肾阳旺则阳气上达头目,温养四肢;肾阳足则肾中精气充盈,髓海得养。命门火旺,脾阳亦足,水湿得以运化。人参、仙灵脾、熟地、柴胡、浙贝、穿山甲共为臣药,以温肾健脾、疏肝理气、化痰活血。白芍、金银花为佐药。方中用杭芍与疏肝药柴胡合用,一辛一酸,一疏一敛,能敛肝阴,调肝气,调节肝脏生理功能,使其恢复正常生理状态。与补益药黄芪相配,共奏益气养血调经之功,且能制约温补药之温燥之性。
通过临床观察可以看出,扶正抗甲合剂治疗桥本甲状腺炎并甲减具有良好的疗效。本方充分发挥了中医辨证论治的优势和中药多方面调节的优势,疗效稳定,不良反应少,因此,中医药治疗本病具有很大的优势和广泛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史轶蘩.协和内分泌和代谢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第1版:1042.
[2]陈灏珠.实用内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第10版:1031.
[3]方药中.实用中医内科学.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85,第1版:498.
[4]郑莜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第1版:230-231.
[5]刘新民,潘长玉,张达青等.实用内分泌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第三版,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