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处分制度论文_王怡朦

保安处分制度论文_王怡朦

导读:本文包含了保安处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保安,危险性,制度,人身,预防犯罪,刑罚,社会。

保安处分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王怡朦[1](2019)在《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在近现代社会大陆法系国家中,是与刑罚并行的一种刑事制裁制度,是为防卫社会而用来补充或替代刑罚的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实践证明已经为社会防控体系所不可或缺。然而保安处分在我国的发展有些滞后,尽管在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中存在一些保安性质的措施,但是诸如合法性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执行问题等,还是应当进一步加以完善发展。本文将通过研究论证保安处分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为我国构建保安处分制度、完善社会防控体系提出自己的见解,构想建立起独立的保安处分制度,与刑罚、治安管理处罚形成保安社会的"叁驾马车"。(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3期)

冯卫国,苟震[2](2019)在《恐怖犯罪保安处分制度建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反恐实践凸显现行法律措施的不足,表现为事先预防体系缺乏整体规划、司法领域刑事司法介入迟滞、教育矫治缺乏有效对策、对可疑人员合法羁押"安全阀"缺失等。在"一带一路"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背景下,考虑到恐怖活动特别的危险性,有必要建构反恐怖犯罪保安处分制度,以有效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3期)

白晓瑞[3](2019)在《我国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制度经过西方各国近百年来的适用与发展,已受到各国学者的广泛关注与接受,作为一项预防犯罪的重要制度,其在刑法发展历程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刑法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过程中,我国现行法律已逐步出现了大量与保安处分制度性质与目的十分相似的措施,谓之类保安措施,例如现行刑法相关条文规定的收容教养、从业禁止、强制医疗以及行政性法律文件中的强制戒毒等。但是迄今为止,我国刑法中尚未出现“保安处分制度”这样的字眼,与之相类似的保安措施也存在着规定零散、监督不力以及手段单一等方面的限制性。随着我国刑法向人道化主义的方向发展,刑法处罚方式更注重向轻刑化方向转变,因此从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西方保安处分制度的优势,将保安处分制度在我国刑法化是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刑法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犯罪预防及完善刑事制裁体系的重要举措。而在我国将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首先在立法上应当采用二元理论的立法模式,将保安处分制度与刑罚区分开来,作为一种新的刑事处罚方式与刑罚共同发挥作用。其次在司法适用上,可以针对在客观上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主观上又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不同被处分人,采用多种灵活性的保安处分措施,并在司法程序上严格区分,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最后在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后的执行上,可以根据被处分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变化,适当予以延长、缩短或免除其保安处分的执行期间。(本文来源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期刊2019-05-25)

马赞[4](2019)在《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作为一项刑法制度,被认为是西方刑法人道主义的制度产物。保安处分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防控手段,其设置的目的就是社会防卫。保安处分制度,其产生的原因就是在资本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时,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为了能更好的预防犯罪而应运而生的,保安处分制度的产生弥补了刑罚的不足,拓宽了刑罚制裁体系。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中是不存在保安处分制度的,只是在刑法和行政法律中规定了一些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措施。只是这些规定都较为分散,刑事法律逻辑性较差,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在设置上、程序上、法律监督上均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在对德国、意大利及我国台湾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安处分借鉴的基础上,将我国现有的保安处分措施进行整合、重构,将刑法中和行政法中类似的保安处分措施,纳入到我国刑法典中,以专章专节的形式进行设置,构建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保安处分制度。在立法上采用“二元制”立法体例,将保安处分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对象、类型、实施程序、决定机关、监督机关及执行制度,进行全面的规定,使其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规定在刑事法律中。公安机关认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保安处分的条件时,需要对行为人施以保安处分,应书面向检察机关提出保安处分意见书,经检察机关书面审查核实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最终由人民法院来裁决对行为人是否作出保安处分。(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19-05-01)

叶俊[5](2019)在《我国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在那个时期保安处分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成年人在发狂状态下杀其母亲。”这是首先将保安处分适用于处理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情形。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保安处分制度应运而生,国家资本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与主流价值观的变化,社会动荡、犯罪问题多发以及新兴刑事理论都推动了保安处分制度的产生发展。关于保安处分的概念学者们尚无统一的定论,但是我们可以概括出其中共同的元素,即保安处分的理论根源可以从追溯到社会防卫,立足于特定人的人身危险性,以教育、感化、矫正为手段,以犯罪预防为目标。对于保安处分与刑罚是否为同一处分的问题,学者们亦存在不同的见解,有学者认为它们之间不存在质的区别,就是同一处分,这就是“一元主义”的观点;还有学者认为这二者之间性质不同,是不同的处分,这就是“二元主义”的观点。笔者认为“二元主义”更为妥当,刑罚与保安处分存在诸多不同,应当将二者分离。至于保安处分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最基本的分类标准就是按照适用对象划分,可以分为对人的保安处分和对物的保安处分。我国在废除劳教制度以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与劳教制度功能相类似的制度,保安处分制度就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我国构建处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保安处分制度有利于弥补《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足,有利于克服刑罚的局限性,有利于实现社会防卫的目的,有利于保障人权,而且,保安处分制度也是应对风险社会的需要,能够实现多元化的刑事制裁体系。同时,我国构建保安处分制度已经具备了比较完备的条件和基础,具有极大的可行性。我国构建保安处分制度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我国的刑事法体系理论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引入保安处分制度理论方面障碍较小。此外,我国的刑事政策也能够成为引入保安处分制度的有力支撑。同时,我们现在已经有充足的物质条件和成熟的司法条件,足以保证保安处分制度的运行。而且现在保安处分制度已经发展的比较完善,域外有成熟的经验体系供我们借鉴。我国刑事法和其他法律中已经有许多与保安处分相类似的措施,但是这些相类似的措施并没有完全弥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存在的漏洞,仍然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我国构建保安处分制度必须对这些相类似的规定加以改造整合,在刑法中设立专章,将保安处分与刑罚作为两种不同的刑事制裁措施放在其中,规定保安处分的适用原则,明确保安处分的适用条件,其中对于人身危险性条件的认定应该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最后,还要保证保安处分的适用有一套完整合理的程序。通过吸收借鉴域外经验,整合完善现有措施,打造出一套全新的、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保安处分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治安处罚”——“保安处分”——“刑罚”叁元违法治理体系。(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9-05-01)

李晓婧[6](2017)在《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保安处分制度之尴尬境地》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初,保安处分成为世界刑法改革的潮流。面对控制犯罪的现实问题,南京国民政府顺应世界潮流,在1935年《刑法》中系统地规定了保安处分制度。自清末变法开始,保安处分制度至此终于完成了全面法典化。1935年《刑法》专章规定的保安处分制度,具有历史进步性。但是,纸面上的保安处分制度因无法突破法律规定本身和存在现实的障碍,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客观效果:一方面,刑法规定的纲领性,不当地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为侵犯公民人权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保安处分配套执行场所数量有限、分布不均,使得保安处分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保安处分制度的尴尬境地折射出近代中国法律移植背景下司法实践与法律本文的二元景象,值得我们深思。(本文来源于《刑事法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刘刚[7](2018)在《我国刑法保安处分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作为一种违反刑法的法律后果,早在20世纪初就出现在一些欧洲国家的刑事法典中,但是各国刑法学者对于其性质却一直存在"一元制"和"二元制"的争论。本文拟从保安处分的性质入手,明确我国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的"二元制"属性,并对我国保安处分的立法现状进行梳理和介绍,最后从立法、内容和程序叁方面内容上对保安处分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17期)

崔陈一[8](2018)在《构建中国保安处分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世界刑法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发展趋势下,保安处分制度体系已经成为现代刑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刑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中保安处分的规定分散且不成体系,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了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在我国刑法中保安处分的适用呈现扩大化的趋势。我国刑法向西方德国学习借鉴颇多,德国是最典型的刑事制裁二元主义立法模式的国家,分别在刑法以及少年法院法中规定了相应的保安处分制度,保安处分立法体系相当完善,其在适当性原则的适用、保安处分体系的设置、社会危险性的判定规则、保安处分适用程序以及适用中的竞合方面对我国保安处分立法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立法的不足主要有:保安处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确;保安处分的设置体系化不足,缺少适用保安处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件;保安处分的规则设置不细致,导致保安处分的预防犯罪的功能不能有效的发挥,进一步导致我国的刑事制裁体系重惩罚轻预防的严重漏洞,对行为人的个别预防效果不明显。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德国的保安处分制度进行考察,在借鉴德国保安处分制度立法的基础上,主张对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进行立法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研究与国外的保安处分制度规定做对比,发现我国保安处分制度存在着适用条件模糊、适用范围过窄、法律定位困惑和法官适用的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泛等问题。随后,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我国刑事立法现状,借鉴和吸收国外的一些可取的立法经验,提出针对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的一些建议,如明确适用标准、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扩大适用范围和完善刑罚体系等措施,只有明确保安处分制度的立法背景和立法者立法目的,才能准确把握保安处分制度的立法精神,司法者才能够准确的运用保安处分措施1。明确适用保安处分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适当性原则适用的规则进行研究,同时明确保安处分的一般要件:以违法犯罪行为为前提,以社会危险性为基础,增强保安处分的体系性,细化保安处分的规则,使保安处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个别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从而完善我国刑事制裁体系2。(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1)

崔陈一[9](2018)在《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法律解析——以《刑法修正案(九)》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制度来源于西方国家,其目的在于保卫社会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保安处分"这一概念,但在立法实践中,某些制度措施与"保安处分"较为接近。文章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切入点,对保安处分的制度进行研究,分析该制度在我国刑法确立的必要性,以期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2期)

杜辉[10](2017)在《构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中国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变革的阶段,社会矛盾也变得复杂化,国家和民众都渴望稳定的社会秩序。传统刑罚的主要功能在于惩罚犯罪,但基于现有的社会需求,实现刑罚的犯罪预防功能更为迫切。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了一些保安性措施,如收容教养、强制禁戒、强制医疗等,但是互不关联,没有整合,不利于犯罪预防功能的实现。保安处分制度的功能就是实现犯罪预防,通过对犯罪分子矫治、教育和感化,预防犯罪发生和避免再犯。因此,我国应该建立保安处分制度,作为刑罚的补充,实现刑罚和保安处分在刑事法律体系中的统一。本课题的第一部分是对保安处分制度的研究。从保安处分制度的基本内容,到历史沿革,最后对其现状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对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保安处分制度的考察,从德国、意大利、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入手,然后分析它们的先进经验。第叁部分介绍我国现有的保安性措施和建立保安处分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第四部分是在我国建立保安处分制度设想的具体内容。从保安处分制度一元制与二元制的争议入手,到构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具体设想。(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7-11-01)

保安处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反恐实践凸显现行法律措施的不足,表现为事先预防体系缺乏整体规划、司法领域刑事司法介入迟滞、教育矫治缺乏有效对策、对可疑人员合法羁押"安全阀"缺失等。在"一带一路"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背景下,考虑到恐怖活动特别的危险性,有必要建构反恐怖犯罪保安处分制度,以有效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安处分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王怡朦.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9

[2].冯卫国,苟震.恐怖犯罪保安处分制度建构研究[J].青海社会科学.2019

[3].白晓瑞.我国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研究[D].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9

[4].马赞.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D].西北大学.2019

[5].叶俊.我国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构建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9

[6].李晓婧.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保安处分制度之尴尬境地[J].刑事法评论.2017

[7].刘刚.我国刑法保安处分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8

[8].崔陈一.构建中国保安处分制度初探[D].广西师范大学.2018

[9].崔陈一.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法律解析——以《刑法修正案(九)》为例[J].法制与经济.2018

[10].杜辉.构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设想[D].甘肃政法学院.2017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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