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价值理念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价值,法律,理念,以人为本,观念,诚实信用,和谐社会。
法律价值理念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汪习根,李曦光[1](2018)在《“一带一路”视角下法治服务体系的优化——基于法律价值理念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根本保障,而沿线国家在法律制度、法系传统、法律文化上的重大差异甚至冲突,对"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诸多挑战。为此,要进行法治服务机制创新,首先必须升级法律价值、形成法理共识,探索实现市场自由、公平与安全叁者互动的价值整合机制,在根本上实现从西方大国崛起初期奉行的"殖民法"到现阶段的"和平法"再到基于全球正义和共享主义的"发展法"的历史性飞跃。在规范上走出重国际法轻国别法、重中国法轻东道国法、重国际解纷机制而轻多边机制重构的叁大误区,从国别的官方法和地方习惯法两个层面提升法治服务能力、优化法治服务体系;在国内构建和实施法律共享联席会议机制、国别法律能力提升机制,并与各国共同创设共商的法律服务机制、共建的制度供给机制、共享的法治互惠机制;在模式上,构建国内、区域和国际叁位一体的法治服务尤其是律师服务合作伙伴关系。(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1期)
李玉德[2](2016)在《试论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法律价值理念的塑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并且在逐步的健全和完善,但是在法律的实践运行过程中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为人们对法律理念的丢弃,并且在市场经济交易的活动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帮助人们构建法律的价值理念的主要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06期)
唐馨敏[3](2011)在《我国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分析——基于正义、秩序和效率的视域》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用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坚持什么样的价值理念模式决定了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本文在厘清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基本含义的基础上,分析了基于正义、秩序和效率的叁种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并指出我国法律价值理念调和的路径选择,使得本文的研究兼具理论意义与方法论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11期)
杨志壮[4](2009)在《“以人为本”法律价值探究及其法治理念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上重要的不是原创性,而是是否合乎民族性。普遍的法观念的确认,是对法的概念的综合性认知。法观念的形成,是认知个体传统法律文化的综合体现,包括法的概念、法的生成及法律发展史。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对构筑现代意义之中国法治具有理论上的借鉴意义。故此,"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一种,在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归因于自然法观念与人类进化及社会公益观念的和解。(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09年03期)
张立荣[5](2009)在《以人为本是法律价值的根本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从法学的角度解读以人为本,是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贯穿于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法律制度以及实践的全过程。她要求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权利本位的价值理念,把维护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作为制定、实施法律的首要目标。(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期刊2009年07期)
王康,盛鹏,吴万群[6](2009)在《和谐社会语境下教育公平理念的法律价值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教育公平是大众对建构和谐社会的首要利益诉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伦理与法律视野下的教育公平,有其特定的内涵和特征,其理念蕴含着对弱势群体乃至对人类整体的终极意义关怀,体现出人权、自由、效率、秩序等一系列法的价值。(本文来源于《教育科学研究》期刊2009年03期)
朱文星[7](2004)在《试论以人为本理念与法律价值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人执政理念的转化 ,以人为本理念便应运而生 ,对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作为反映社会生活需要、引导社会成员行为的法 ,应该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纳入其中 ,以人为本价值也只有在立法和司法中才体现自身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04年11期)
王海茵[8](2004)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法律价值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类与环境关系的逐渐恶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应运而生,对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作为反映社会生活需要的法,作为引导社会成员行为的法,应该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纳入其中,而可持续发展价值也只有在立法和司法中才能实现自身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2期)
宋青霞[9](2002)在《论法律价值理念及其塑造》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型至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并在逐步完善。然而,市场经济法律在实践运行层面中凸显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市场经济法律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是和普通社会人的“有法不依”及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等执法者的“不依法办事”和“执法不严”相比,目前我国的立法实在是很先进的了,但是,此种立法价值却又令人深思。有法不依还不如无法,因为有法不依不仅败坏了法律的名声,还污染了市场经济法律存在的社会环境,还会污染了社会上人们的法律价值理念,会削弱社会人中守法人的守法用法的理念并使他们之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不守法的行列。执法不严,不依法办事使法律与现实成为两张皮,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社会人对法律熟视无睹,难以形成对法律情感的培养,难以在立法过程中体现立法价值。 当前社会实际现有问题,表现为社会人传统法律文化理念的丢弃,西方先进法律文化移植中的功利性及不适性,如信任危机、诚信不足等,表现在市场经济交易活动中的短期行为性,很多社会人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合同违约、商业欺诈随处可见,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屡见不鲜,走私犯罪不绝于耳,欺骗与坑害消费者、虚假广告、产品质量低劣。利益的驱动战胜了守法的意念,贪婪的存在战胜了理性的思考。 运用实证方法论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所应起到的遏制社会实际现有问题所起作用的苍白无力,突出造成此类现象的观念性社会原因;结合借鉴西方成熟法治国家先进实用的法律价值理念,吸收高次元的传统法律价值理念内部其合理成分,研究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法律方法——塑造社会人法律价值理念,让正义、公平诚信、秩序、社会效益法律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崇尚己之义务,正确树立法律意识,而非不正确的权利意识:建立实现良好内心确信的正确途径,让明礼诚信成为当今社会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最高行为遵循原则。 本论文从构思到完成经历了较长时间。围绕思考的问题在查找书籍、资料,并在消化前人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力求与社会现实问题相结合,提出现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运行之恶性循环状况的解决方法,即法律运行过程中主体的正确 法律价值理念的存在的巨大作用。因此有必要重新塑造现代社会人的法律价值理 念,让人类自然的法律精神与情感得到充分的实现,以此推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法律运行的良性循环。(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02-05-01)
法律价值理念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并且在逐步的健全和完善,但是在法律的实践运行过程中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为人们对法律理念的丢弃,并且在市场经济交易的活动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帮助人们构建法律的价值理念的主要措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价值理念论文参考文献
[1].汪习根,李曦光.“一带一路”视角下法治服务体系的优化——基于法律价值理念的分析[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2].李玉德.试论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法律价值理念的塑造[J].法制与社会.2016
[3].唐馨敏.我国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分析——基于正义、秩序和效率的视域[J].法制与社会.2011
[4].杨志壮.“以人为本”法律价值探究及其法治理念构建[J].政法论丛.2009
[5].张立荣.以人为本是法律价值的根本理念[J].商业经济.2009
[6].王康,盛鹏,吴万群.和谐社会语境下教育公平理念的法律价值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09
[7].朱文星.试论以人为本理念与法律价值的完善[J].前沿.2004
[8].王海茵.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法律价值的完善[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9].宋青霞.论法律价值理念及其塑造[D].南京师范大学.2002